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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两名女子景区插队被制止后当场发飙?还被做成表情包车贴出售?

套路网2023-05-08 10:58:400

今年“五一”假期

国内不少景区人满为患

近日 在浙江东阳横店某景区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传视频称

在排队进入该景区时发生了一起

疑似因插队而争吵的事件

视频中,一名年轻女子激动地对一名男子大声怒斥:“你拉什么拉?你凭什么拉我?你今天找错人了,我不是那种好惹的人……”。后续,保安上前劝阻,但年轻女子反复对男子进行指责,最后双方排队入了园。

视频在网上迅速引发热议,不少人开始对视频中的两名女子进行人肉和网暴。而当事女子的头像也被做成了讽刺漫画、表情包大肆流传,还有商家将印有两名女子图像的讽刺漫画做成车贴售卖。

疑似当事女子回应:排错了队

5月2日一位微博网友发帖称

她是该事件的当事人

该ID在贴文中表示

自己是从楼梯下面一点点排上来的

“我排到上面就看到

写着‘年卡通道’以及‘团队通道’

我没有年卡也没有参团

所以就准备移向一边的散客通道。

同时称

“我生气吼他的原因不是他阻止我插队,

而是大力拉我且冤枉我插队。”

然而对于这一解释

大多数网友还是不太买账

(上下滑动查看)

景区回应:平移换队仍算插队

5月2日下午,横店影视城景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年卡游客有年卡游客的通道,散客有散客的通道。如果游客排错了队伍,从年卡通道转到散客通道,应该重新排队,如果直接平移过去,属于插队。

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平常景区检票通道标识是有序分流游客的,但“五一”都是放开接待所有游客。“没必要平移,每个通道散客都可以进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两名女子的插队行为本身就不符合道德规范,而且还公然辱骂,侮辱他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路人拍摄真实视频并发布到网上是对该行为进行谴责的一种方式,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是,在网上发布此类视频需要对当事人的面部做模糊化的处理,否则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如果女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遭遇人肉,视频发布者对造成的这种损害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事人图像被恶搞做成车贴

在电商平台销售

随着事件热度的不断升高

一些商家也蹭起热度

将两女子的照片做成漫画车贴售卖

在电商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

有超过30家店铺在销售

以两名女子的漫画图为主题的汽车贴纸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

一些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漫画,又不是当事人的照片,因此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可见,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识别性,肖像绝非只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备可识别性时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插队两女子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了,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因此,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来源:青海普法

编辑:逯桂

监制:邢春媛

(2023年第1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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