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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护士被针扎后自杀,临终聊天记录曝光:逼死她的,不是感染

套路网2023-08-30 11:55:430

最近一起震惊世人的悲剧在广东某医院发生了,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关注和关心。那么,到底在这家医院发生了什么呢?

杨可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热心于护理工作。她正在这家医院实习,每天都全身心地投入到照顾病人的工作中。然而,命运似乎对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她每天都坚守在病房里,细心照料着每一位病人。对待病人,她总是温柔体贴,换药时也非常小心谨慎。她用关怀的态度给病人带来温暖。

特别是在给病人进行换药时,她更是小心翼翼,丝毫不能大意。她熟练地操作各种医疗设备,时刻关注着自己的动作和力度。她明白,即使是微小的差错,也可能影响到病人的治疗效果和舒适感。

然而,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里,杨可遇到了一个突发的麻烦。她正如往常一样给病人王某换药。因为医嘱的要求,王某需要进行一项非常细致的操作,杨可小心翼翼地抬起王某的手臂,一只手托着王某的手,另一只手轻轻地拔掉针管。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她的手机响了起来。为了接听电话,她抬起了手,被拔出的针头刺中了她的手指,带来一阵剧痛。

看着自己的伤口流血,杨可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放下电话后,她立即前往医护室处理伤口。医院的医护人员得知杨可在工作中出了小失误,劝她去做一个简单的检查,避免感染的发生。

医生对杨可进行了简单的检查。尽管杨可努力保持冷静,但内心的担忧和不安仍在蔓延。这样的情况在医疗工作中并不罕见,但接下来发生的一连串事件却让人感到心凉。

原本,杨可以为只是手指不小心被扎破了,通过简单的消毒和止血处理后就没有大问题了。但当她查看该病人的病历后,她感到整个世界都要塌了下来。

她发现王某不仅患有乙肝,还患有梅毒,而梅毒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性病,感染后会危及生命。杨可非常害怕,她立即向医院上报,希望能得到及时处理和帮助。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她预想的那样顺利。医院领导得知小杨在工作时使用手机导致被针头刺伤手指的情况后,认为这是杨可个人原因导致的感染。为了避免医患纠纷的出现,也为了维护医院的形象,医院领导在开会后决定取消杨可的实习资格,以工作失误为理由解除了实习员职务。

这样的决定对杨可的职业生涯产生了负面影响,再加上自己可能被感染梅毒的担忧,杨可的内心充满了委屈和不公。她只是本着职业操守工作,却在这种不幸的情况下被负面评价。

在面临可能感染的情况下,她勇敢地向家人讲述了自己的遭遇,然而却收到了出乎意料的冷漠、指责和嫌弃。尤其是杨可的妈妈责备她没有好好保护自己,让杨可倍感无奈。

在这个关键时刻,她的男朋友张某也没有给予她理解和支持,反而提出了分手。朋友和同事们也因为害怕被感染而疏远了她,让她感到孤立无援。所有这些打击和压力宛如一把无形的锤子,不断地打击着杨可的内心。

在被开除以后,杨可开始接受药物阻断治疗,但她的困境并没有因此减轻。高昂的治疗费用和家人、朋友对她的态度成为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已经在药物阻断治疗中,每天被负面情绪和焦虑所困扰,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来说,这样的心理压力和孤独感无疑是沉重得难以承受的。

后来,那位病人意识到自己的疏忽,主动联系了带教老师,表示愿意承担杨可的治疗费用,并向杨可道歉。然而,这个善意的举动并没有改变杨可的心理状态,她似乎已经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中。

8月2日,杨可选择了离开这个充满痛苦和压力的世界,她选择了一次性服用一个月份的阻断药物,结束了年轻而充满希望的生命。

这个案例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医疗从业者不仅要面对疾病和医疗挑战,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被针扎事件不仅影响了这位年轻护士的生活和职业,还加重了她的精神负担,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这也呼吁我们在社会层面更加关注医疗从业者的心理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以应对工作中的压力和挑战。

此外,聊天记录中的“逼死她的,不是病毒”一句话,深刻地反映了问题的根源。虽然这位护士选择了自杀,但她内心的抗争和痛苦源于工作环境中的问题,可能包括缺乏足够的防护措施、医疗资源不足、工作压力过大等。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除了关注疾病本身,我们也应该关注医疗体系的运行和医务人员的待遇,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还有,这个案例深刻地揭示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年轻护士杨可的离世使我们意识到,在医疗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注重病人的身体健康,也应该关注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

医疗从业者往往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他们需要得到足够的关爱和支持。这个案例表明,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帮助他们积极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压力。

通过这个令人痛心的案例,我们意识到医疗从业者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和负担。我们应该设法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在压力下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和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杨可在本案中因为医院未事先告知患者患有传染性极强的乙肝而被传染,因此医院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指的是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侵权行为要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首先,主观上存在过错。在一般的侵权行为中,侵权的主体必须在主观上有过错,否则就没有责任。

其次,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指的是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社会公德,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这是指因为侵权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最后,存在因果关系。这指的是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

结语:

在本案中,医院未向杨可告知病人患有乙肝这一重要信息,也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导致杨可在为病人扎针时不慎被枕头扎伤,感染了乙肝。显然,医院没有尽到对杨可的告知义务,构成了侵权行为。因此,医院应当对杨可造成的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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