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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大了!打人夫妇、办案警察骑虎难下!司法部站出来了说话了

套路网2023-05-10 12:02:012

五一假期,一件高铁掌掴事件引发了全国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一位00后女孩在成都开往重庆的C6276次列车上,因为后座熊孩子不停地撞击椅背,回头轻轻地提醒了一句,结果遭到熊孩子父母的辱骂和殴打。女孩正当防卫还击,却被警方判定为互殴,罚款200元,并被要求和解。女孩坚决不同意和解,表示要申请行政复议。

这件事情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愤慨和声援,认为女孩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被罚款和和解,而打人夫妇才是过错方,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网友扒出了打人夫妇的身份背景,原来打人夫妇中的女的是人民教师,男的是人民公仆(公务员)。这让人怀疑警方是否有偏袒打人夫妇的嫌疑。

对于这件事情,可以引用不久前最高检发出的新规,新规中明确正当防卫和互殴的定义。新规中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的打斗,对于过错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所以,根据不久前最高检发布的新规来看的话,高铁掌掴事件显然属于正当防卫而非互殴。女孩只是先是地提醒熊孩子不要撞击椅背,并没有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打人夫妇却先动手且手段过激,即使列车长过来劝阻也不肯罢休。女孩还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伤害,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因此,警方判定此事为互殴是错误的,并且违反了最高检的新规。警方应该重新审理此案,并给予女孩公道。同时,打人夫妇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并且检讨自己作为人民教师和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

不过,也有极少数网友持不同看法:这个小姐姐虽然出了口恶气,但以后怎么办?她这样做会不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她有没有想过孩子家长的心情?她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形象和声誉?

大部分网友的观点和疑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限应当如何来判定?

二是质疑两方都被罚款的处理结果是不是警方在“和稀泥”?

三是面对他人的侵害,我们是不是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5月8日晚上,司法部官微“中国普法”也就此事件发声:“高铁掌掴事件”,这些疑问待厘清!

一、什么是互殴?

司法部在文章中解释到,“互殴”就是互相打架斗殴,意味着参与者都有斗殴的目的和伤害的故意,主动地进行相互攻击。有些专家会把互殴分成真正的互殴和非真正的互殴,真正的互殴是双方事先约好的相互攻击行为,非真正的互殴则不是基于双方事先约好,这也是司法实践中判断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难点。

司法部的文章也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解释,

司法部引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并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简单来说就是,要正确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说如果因为小事吵架,双方都没控制住自己打起来了,如果有一方先动手或者动手太狠,或者一方想避免冲突但另一方还不停地打,被打的一方还击造成伤害的话,一般应该算是正当防卫。这个指导意见还说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为什么打架、谁有错、有没有用凶器、有没有用过分的暴力、有没有找人帮忙等等,才能判断嫌疑人的意图和行为是什么。

司法部的文章认为,此次事件不能简单定性为互殴,主要有这几个原因:一是打人的家长方是有错的一方,他们先动手,而且人多欺少,还用了很过分的打脸的方法。二是打人的家长方在吵架过程中有错,他们没管好孩子在公共场合的不良行为,被指责后就骂人,然后就主动打人,每次都是他们让事情变得更糟。三是被打的女子言语并不激动,且态度冷静,而且在工作人员来调解后也很配合,说明她的第一目的是想避免冲突和被伤害。最后,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熊孩子”先在高铁上闹事、踢椅背等,这样的小孩子,应该由父母负责防止和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进行适当的教育。所以,司法部引用了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的意见,认为不能算是互殴。

再者,从正当防卫的要求来看,女子的行为是被迫的和防御的,不像是互殴行为主动的和侵害他人,她毕竟是在“熊孩子”家长先动手并且还要继续用水瓶攻击她的时候反击的,她反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这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司法部还在文章中指出的,“一视同仁”和“和事佬”的办案方式也许没违法,但肯定不合理,不利于激励人们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不符。司法部文章中表示,“宽容反击者,是公平正义的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明确,适度反击不算互殴,不应给予反击者处罚。”文章还认为,“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或许能成为惩治‘高铁闹’‘机闹’事件的风向标,给更多人站出来制止不良行为、不法侵害的勇气,以及保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各打五十大板”不可取。

此次事件,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又复杂的事件。它涉及到了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定,警方的执法标准,公众的法治意识,社会的公平正义等多个层面。它也引发了我们对于自身权利的思考,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又应该如何尊重他人?我们应该如何遵守法律,又应该如何维权?我们应该如何理性表达,又应该如何理解包容?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也期待司法部门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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