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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善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滥用职权、权钱色他都要

套路网2023-07-25 17:10:120

刘善桥,一位土生土长的湖北随州人,曾是一名尽职尽责的中学教师。然而,在经历了27年的职业生涯,从湖北省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一路晋升,他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初心,堕入了腐败的深渊。2017年6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审查,2018年9月,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刘善桥,1956年11月出生,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的职业生涯始于1975年8月,历任湖北省随县高城公社中学教师、广播站办事员、企管站会计等职务。在此期间,他不断努力提升自己,最终成为湖北省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等重要职务的担任者。然而,随着权力的增长,他逐渐丧失了理想信念,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和自己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甚至搞权色、钱色交易,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刘善桥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在经济上和性方面放纵自己;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2017年6月,中央纪委对刘善桥立案审查。2017年9月,刘善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2018年5月,善桥涉被审查起诉。2018年6月2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善桥受贿一案。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善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善桥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2018年9月4日,刘善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刘善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善桥的腐败之路与法律的审判,是一部反面教材。它告诫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廉洁自律,清正廉洁。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都必须接受组织和法律的严肃处理。我们要以此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权力如何腐蚀一个人的灵魂。刘善桥曾经是一位优秀的教师,但在权力面前,他逐渐丧失了自己的初心和信仰。这也警示我们,无论在什么职位上,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惕权力的腐蚀。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一场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坚定信念,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为建设一个廉洁、公正、阳光的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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