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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奸杀41名花季少女,还将瓶子塞入了下体,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套路网2023-05-25 09:34:411

应该很多人对卞况这个名字应该不会陌生。他在新中国以后的刑侦史上,以杀人数量之多而臭名昭著,其作案的手段极其残忍行为令人发指。形容他是恶魔不也不过分。此人虽然受过2年的教育,卞况却极其狡猾奸诈、凶暴残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冷血杀人狂。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短短2年时间里,他共作案51起,奸杀了41名花季少女,还将瓶子塞入被害人了下体,他的作案手法也有时很是变态,他被称为安徽临泉三大恶魔。在法庭上长达50多页的起诉书指出,在五十多起案件中,由卞况亲自动手杀害的花季少女就达39人。当法庭将一起起血案一桩桩犯罪事实的证据出示给他看时,他竟显露出一种满不在乎的表情。对公诉人的指控,他杀人人数还提出了异议,说少算了几个人。真是手段残忍令人发指!那么卞况为何如此变态?他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接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案件。

我们先看看卞况如何被警察逮捕的,警方突然抓捕了付新远,当时他正在家用餐。付新远没有反抗就被逮捕,这是由于村民的举报。起初,他被询问与曹建龙案件有关的事情,但警方早已怀疑他涉及其他类似案件,因为这些案件的手法与曹建龙案件相似。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一个嫌疑人,与付新元的信息相符,于是开始采取行动。不久之后,付新远供出了卞况的罪然后警方来到村庄抓捕了卞况。卞况在村里一直保持低调,从不与他人谈及这些事情,村民甚至认为他是个老实的人。

此时,他也知道付新远被捕,自己猜测付新远不太可能指认他,因此他没有理由暴露自己的罪行。他充满自信,因此毫不躲藏,就在村里溜达。警方到达时,他没有逃跑,因为他以为警察是来调查付新远的案件,与自己无关,完全没有恐惧感。当然,警方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匆忙行动,甚至没有携带照片就直接前往。到达村子后,他们找到村长,让他带路去卞况的家。卞况一看到警察,立刻明白他们是来逮捕自己的。然后他匆忙回家,喊上王某一起逃跑。逃跑过程中,他抛弃了自己的姐姐王某,直自己找到一辆自行车,骑车逃离。

其实卞况是一个低智商的暴力犯罪分子,与河南杨新海类似。在被警方包围后,他成功逃离了现场。然而,警察追踪到了他的同伴王某,并将其拦截并询问。通过对王某的询问,警方获知卞况已经骑自行车逃跑。不久后,警察发现了卞况的踪迹。听闻要抓捕这个杀人恶魔,村里的人也加入了追捕行动,形成一大群人追赶警察。最终,卞况被追上并制服,被带走审讯。虽然一开始卞况对警察保持沉默,嘴硬不交代任何事情,但警方采取了一些手段让他屈服。不久后,卞况扛不住压力开始招供。

他共计犯下51起案件,其中奸杀41名女子,重伤了6人。之后在审判过程中,卞况表现得非常冷漠,面带微笑,并没有一丝悔意。他经常打断审判长的问话,极度不合作。最后,卞况表示已经到了这个时候,不愿再回答逐个问题,要求尽快结束审判。最后判处杀人犯卞况以及他的同伙罗连顺、付新远被执行死刑,而陈万杰被判处了15年刑期。可以说下地狱不为过,那他的作案过程是如何的那,我们来看看他在法庭上交代的犯罪事实!

2001年4月1日,卞况和罗连顺携带着棍子来到河南盐城县,他们选择了一家废品收购站作为目标。他们决定挖洞进入店铺,准备对店主采取强制措施。手持棍棒,他们对准男主人的头部猛击,意图将其打晕而非致命。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希望迫使店主交出钱财,否则就威胁要置其于死地。

然而,男主人却声称店里没有钱,全部在家中。他请求卞况和罗连顺饶他一命,承诺回家取钱来偿还。面对这个情况,他们决定绑缚男主人,用绳子将他捆绑,然后带路前往他家拿钱。然而,他们没有预料到事情的复杂性,因为这个地方藏有危险。男主人直接将他们引至他哥哥的家门口。抵达目的地后,卞况和罗连顺被吓了一跳,因为男主人开始大声呼救,喊道:"救命啊!"他们中了对方的计谋,陷入了圈套。他们匆忙使用手中的棍子将男主人打晕,然后将他抬到角落里藏匿起来。

在黑夜中,二哥出现了,卞况和罗连顺感觉到了他的存在,尽管无法清晰地看见。他们观察了一会儿,却发现没人,于是关上门回去睡觉,这意味着他们失去了机会。这让卞况异常愤怒,他拿起小棍,狠狠地击打废品收购站的男主人的头部,然后对准他的嘴巴也打了一下。他愤怒地喊道:"你居然敢耍我!"随后他不停地用棍棒戳击男主人。

男主人痛苦地求饶:"我错了,大哥我不敢了,我把钱给你。"然而,卞况冷冷地回答:"我告诉你晚了,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我要让你好好体验一下死亡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于是,卞况开始实施他的残忍行径。他先打断男主人的胳膊,然后是男人的双腿,接着折腾他的头部。不久后,男主人再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罗连顺这个时候开口了,他说:“你这怎么还杀人,咱们赶紧走吧。”然而卞况却不同意,坚持认为那个人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他解释道:“他竟敢欺骗我,我必须杀了他来宣泄心中的怒气。老实说,我以前的胆量并不出众,需要多练习才能在这种场面下手不出差错。”于是,卞况继续对那人进行折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终,那个男子被他打死了。卞况感到满足,两人转身离开。

回到家后,卞况直接质问罗连顺:“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还要阻止?你不是通缉犯吗,你难道还害怕杀人吗?如果我们不杀他,他肯定会报警的。我们的长相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罗连顺听后思索片刻,承认卞况说得有道理。他答道:“行,以后直接动手吧。”

之后两人再次来到河南省新蔡县的一家废品收购站,使用棍子挖开墙壁进入院子。进入屋内后,他们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熟睡。罗连顺走上前,对着他的头部连续砸了几下,卞况意识到这样做太危险,便拿出刀子,对准他的胸膛乱刺一气,将其彻底杀死。

随后,两人在屋内找到了一些钱财,然后进入隔壁房间,那里住着一名妇女和两个孩子。他们控制住了妇女,并开始搜寻财物,但没有什么收获。于是,两人对这名妇女进行了轮奸。之后俩人开始有点变态欲望了,将一瓶子塞入了女子的下体,最后女子被残忍侮辱致死!完成之后,卞况并没有因为这次行动和罗连顺的高兴而满足。尽管他们获得了一些钱财,杀了人,还强奸那名妇女,但卞况深感不够,认为要想成功,必须不惜杀人。然而,好景不长,几天后发生了意外,罗连顺被捕了。他本来就是一个通缉犯,却还经常在村子里晃荡,结果被人举报了。

罗连顺之前没有被抓,大家都害怕他,但现在情况不同了。警察很快就来到了村里,将他逮捕了。这让卞况非常害怕,他知道如果罗连顺供出他,他也会完蛋。尽管他一直在村里潜藏,没有像曹建龙(另一个合作伙伴)他们那样高调,但他知道必须尽快找地方藏起来。幸运的是,罗连顺嘴很紧,他只透露了曹建龙的案子,对于与卞况的合作保持了沉默。因此,卞况这一次成功避过了风险。

过了两三个月后,卞况看着似乎没有事情发生,估计罗连顺没有将他的事情说出来,否则早就会被抓了。于是,他决定继续单独行动,无论有没有同伙都一样。有一天晚上,他骑着自行车,怀中揣着一把刀,在河南省沈丘县转悠。不久,他发现了一家位于马路边的小卖店。他四周观察了一下,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于是他决定行动起来,其他的都不重要。他走到店门前,掏出刀子,从门缝里伸进去,慢慢地解开了门上的锁。进入屋内后,他发现里面有一位女性正在睡觉。他并没有在意,开始悄悄找钱。

然而,就在这时,那名妇女突然醒了过来,惊恐地发现屋内有个陌生人。她大声尖叫起来,卞况立刻反应过来,赶紧冲击,用力使用道具击打了她的脑袋卞况几下,以确保她不会发出更多的声音。随后,卞况对其进行了强奸,然后有接着满足自己的变态,将瓶子塞入了被害人的下体,直到流出不明液体之后,他才满足,最后完事拿出刀子,对准她的胸膛捅了几刀,将她彻底杀害。将女子杀害之后,卞况匆忙打开灯,找到了几百块钱,最后然后悄悄地离开了现场。回到家后,卞况开始总结经验,认识到这样的行动只能得到几百块钱的收入实在太少了。他决定以后要找到更富有的目标才能获得更多利益。

卞况开始留意农村的庙会活动。那个时代,庙会通常人流众多,非常热闹。他前往蔡庙镇参观一场庙会,细心观察,寻找潜在的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选定了一家小吃摊作为目标。这家小吃摊实际上是两间铁皮房子,由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年夫妇经营。他们的生意非常红火,吸引了许多顾客。卞况相信这对夫妇可能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因此决定对摊主王老人下手。王老人年轻时曾当过兵,身体强壮,估计体重约两百斤,个子也很高,而且头脑灵活,懂得经商。这对老夫妇租下了铁皮房子,在庙会期间经营小吃,打算赚取一些钱财。尽管卞况并不知道他们具体拥有多少财富,但他觉得这家小吃摊可能积攒了一定的财富。因此,他决定对王老人采取行动。随后,他绕着房子转了几圈,发现窗户很容易进入,这为他的行动提供了便利。

于是在一天的深夜,卞况带着一个黑色塑料袋,通过切洞露出脸部特征。他使用了手电筒、刀和撬棍等工具,成功进入了老夫妇的房子。他先对老头进行了致命的打击,然后对老太太进行了类似的攻击。最后,他发现只找到了几十块钱,令他非常失望。

卞况认识到之前的踩点计划并不可靠,因为即使做了充分准备,杀了两个人,最终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收益。他决定以后不再浪费时间进行踩点,而是继续采用他之前行事的方式,直接找到看上去有潜在财富的目标并下手。既然上次没有成功,他需要尽快找到下一个目标。

过了一天,卞况来到河南省平舆县杨富乡的一个村子。他发现了一户有着三间漂亮的大瓦房和一家名为"小小卖部"的招牌的目标。卞况认为这家人一定有钱,即使没有,至少也有值钱的货物,拿一些烟酒之类的也比上次只得到四十二块钱强。

晚上九点多时,卞况偷偷回到了那家小卖部。他找了个地方躲藏起来,等待人们熄灯休息。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躺下后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他急忙起床开始行动。天色渐亮,他匆忙绕到房子旁边,确认了房屋的结构,总共有三间屋子。

屋子里的人都在东屋睡觉,中间有一条过道,而西屋没有拉窗帘,可能是个客厅,没有人住。卞况决定从西屋进去。他拿出撬棍开始敲墙上的砖头,虽然他的技术不如福昕远那样娴熟,但他耐心地挖了一段时间,最终挖出一个洞。然后他钻进洞里,来到中间的那个房间。

卞况首先去打开正门的锁,确保自己有个后路,以防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方便逃跑。一切准备就绪后,他悄悄来到动物家里。这个家庭共有五口人,夫妻和三个孩子。大女儿和二女儿分别是十四岁和十二岁,还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在屋里,有一个大炕和一个床,男主人自己睡在床上,而妻子和孩子们一起睡。

卞况走到床边,拿起撬棍,狠狠地砸向男主人,将他打昏。接着,他掏出刀子,对准男主人的脖子,狠狠地割了两下。男主人一声不吭,昏迷过去了。接下来的事情变得容易了,只剩下一个女人和三个孩子需要处理。

卞况走近女人,用力拍醒她,催促她告诉他钱在哪里,要她赶紧给他钱。女人吓坏了,结结巴巴地指出钱在柜子中间的抽屉里。卞况过去翻找,发现里面只有几十块钱,显然远远不够。

卞况上火了,就这么点钱,但女主人声称家里没有钱。她提到他们在村里还有一座有几万元钱的两层楼,这一下子引起了卞况的兴趣。于是卞况编造了一个谎言说女主人的丈夫与别的女人有染,并派他来为那个女人报仇。女主人同意带卞况去取钱前,然而卞况却先将女子强奸了,然后有将一个14岁的小女孩也性侵了,之后卞况将她和14岁的女儿绑起来。于是带着女人和她14岁的女儿离开房子朝村里的两层楼前进,这时家里还剩下一个12岁的女孩和一个弟弟,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卞况开始感到不对劲,因为天快亮了,时间也很晚,而农村人一般早起,可能引起别人的怀疑。

卞况最终决定放弃抢劫并离开现场,因为他认为这样做太危险了。然而,在离开之前,他将女人和她的14岁女儿带到田地里,用刀捅死了她们。尽管女主人在临死前发出了惨烈的呼喊,但没有人听到。当卞况返回作案现场时,他发现两个孩子已经不见了。原来,女主人的十二岁女儿带着六岁的弟弟躲到了院子外面了,逃过了一劫。

然后卞况一看就不管了,赶紧走吧,于是出门后,绕他道田野去了附近的一个镇子,并找到了一家小旅馆入住后便埋头睡觉。当他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了。他起身出去吃了顿午饭,喝了瓶啤酒,还买了包烟。经过一晚上的折腾,他抢来的几十块钱已经所剩无几。

用餐后,他原本计划回家,但转念一想,不行,我不能白来一趟。于是他乘坐班车返回案发现场。从远处望去,那里聚集了许多人,警察正在勘察现场,用石灰围绕脚印。当时的技术水平并不高,只能采用较为原始的方法,记录下鞋印的尺寸,然后与嫌疑人比对。这种方式的容错率很低,因为很多罪犯故意穿大尺码的鞋子来混淆调查。

这时,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吓了一跳。他感到害怕,于是一个月后便选择逃走了卞况在回到家后,意识到自己的冒险行为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反而花费了路费。他开始反思,并决定在未来三年内赚取一定的财富,杀掉一百人后,用这些钱进行生意投资。真是会有计划,杀人得钱财投资,还是100人,这是人吗?

然而,他接到了罗连顺的妻子的电话,让他前往某地。到达后,他发现那个人竟然是付新远,这个一直隐藏的小子终于现身了。付新远在曹建龙被捕后逃到新疆躲藏,警方虽然找到了他,但他成功逃脱并悄悄回到老家躲在已被枪决的哥哥的家中。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被处决,于是放纵自己,继续从事不法行为。

付新远意识到自己无法独自做大事,身材矮小,只擅长挖墙打洞,只能充当别人的助手。因此,他决定找一个靠山,于是通过罗连顺的妻子联系上了卞况,希望能与他合作。两人见面后,喝酒聊天,逐渐了解彼此。付新远直截了当地问卞况是否愿意合作,卞况警惕地瞥了他一眼,表示可以合作,但警告他如若出卖自己,将杀光他全家。卞况明白付新远这小子长相猥琐,心机不纯,不可信任。但是因为卞况没有帮手了所以,只能同意,随后俩人开始作案,俩个人在一起开始疯狂作案,高达30多起!性侵女子20多人,卞况每次都有参与!

之后因为请节太多不好详细讲解,最后卞况有找了几个合伙人,但在一次作案中露出了马脚,被警方找到了线索,经过统计他们作案50多起,但卞况一个人就奸杀40多人,而且每次性侵完女性之后,进行一些满足自己变态的手法,最后在将被害者残忍杀害,这最后卞况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的时候,非常的详细,尤其在案件作案过程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记这么清楚!我们来总结一下这个案件,卞况的犯罪行为展现了他极端的暴力倾向和低智商的特点。他采取的无差别夜间入室作案方式造成了极大的恐怖和杀伤力,许多受害者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就丧失了生命。

卞况从小就接受暴力解决问题的观念,再加上自身邪恶的本性,不幸地导致了一系列连环大案的发生。尽管他曾被判刑并接受过改造,但像卞况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向善,也不会成为一个好人。多次的处罚只是让他对社会产生更深的仇恨,他从不觉得自己有问题,将所有委屈都归咎于他人,他完全可以被称为人间的恶魔。总结起来,卞况此人展现了极端暴力和低智商的特征,他的犯罪行为无法被改变,他的存在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大家看完这个案件有没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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