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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南宁慧泊停车事件,让人迷惑的三大行为

套路网2023-05-23 16:44:371

如此高昂的停车收费标准,是谁给他们的权利?

公共交通设施,本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谁让慧泊占为己有?

如果按照这个思维逻辑,是不是公园也可以停车收费?

是不是公共卫生间也可以收费?是不是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也该收费?

这些与民生活相关的资源,都可以用来创收,那市民该如何生存?公平道义又该找谁申诉?

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是以下三种行为:

第一种:慧泊公司和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

慧泊公司是干什么的?法院又是做什么的?你们签订战略合作,针对的是谁?目的是什么?

公司追逐的不是利益吗?如果公司收入合规合法,为什么要和法院合作?

法院不是维护的公平正义吗?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第二种:慧泊公司用25.5年的收费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72亿

请问慧泊公司是不是有一种,要把违法收入洗白的节奏?

银行怎么保证25.5年可以收回本金和利息?这种超前贷我们普通老百姓怎么没有?

第三种:公共交通设施不是服务于民吗?怎么还可以拿来创收?

用税收建设的城市交通设施,怎么取之于民,再收费于民,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吧?

我们有交警,还有城管,这些职能部门,那慧泊公司都替他们做了,还要交警和城管干啥?

慧泊公司把能划和不能划的全部划成停车位,请问公共停车位在哪里?市民在这个城市里面还能出行方便吗?

唉!不说了,太多不公平,如果说有作用的话,估计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总之,脱离人民群众的路线,终将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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