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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有“唐沙沙”,皆因强盗多!

套路网2023-05-13 10:14:260

长沙“女霸”唐沙沙霸占别人车位数月,火热了网络,引发了网友几乎一面倒的吐槽与谴责。

让人想不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件是非曲直清晰的事件,大多群众都已眼睛雪亮地亮出了自己的态度,竟有人以《长沙“霸占”车位事件,别再网爆唐沙沙,律师:刘女士做法亦欠妥》为题,破天荒地提出了什么“很多人都认为霸占车位者蛮横无理,但是事情发展到现在,对方并没有触犯法律,业主也无法出示购买合同。”的观点!

基于隐私原因,业主刘小姐不向唐沙沙出示购买合同,完全有理有据,人家凭什么要向你唐沙沙出示购买合同?你唐沙沙是执法大队长?!

且业主已出示了购买单据,并让唐沙沙到物业公司去了解,她也得到了物业公司的肯定答复。此情况下,仍然拒绝挪车霸占人家车位,且时间长度达数月之久,实在是蛮不讲理到出了天际的地步。

如果这种行为,还如《长沙“霸占”车位事件,别再网爆唐沙沙,律师:刘女士做法亦欠妥》所说,错不在“霸女”唐沙沙,倒是业主做法欠妥。这不是明显的强盗逻辑、无赖有理吗?!

那我倒想问下该文作者:是不是任何一人都可趁作者不注意搬进作者的房子,或霸占作者的车位,数月不走,还可理直气壮、振振有词地说“霸占有理”?!

事实可以说再清晰不过了,让人愤怒的不是“霸女”唐沙沙错误行为的初始,而在于错误后的蛮横嚣张与理直气壮态度。

实话地说,如果因有急事,临时占用了人家的车位,尚可理解。可即使如此,一般的人,在接到业主要求后,也会迅速挪车,并抱歉地向业主解释,求得业主的谅解,而非象唐沙沙如此蛮横。

而且,唐沙沙本身职业就是楼房销售,也即是说,她不是不知道业主购买了车位,就拥有了车位使用权的事实。

可她仍不可理喻地如此骚操作,为什么?套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不是无知,就是坏!

虽然古语有说,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但象唐沙沙如此蛮横嚣张甚至到无耻的,委实刷低人们认识的下限:据说她竟还准备起诉业主刘女士呢!

啧啧,奇葩的世界别人不懂。只能说,世有“唐沙沙”,皆因强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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