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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男孩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众人皆不服

套路网2023-09-18 14:22:270

案情基本回顾

2023年2月28日,被告人杨某霖放学回家,来到3号楼楼顶玩耍,淘气把一块带有钉子的木块从高楼丢下,不幸,刚好肖某某(此案死者,男,1959年出生)路过,不幸被击中。肖某某之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因心脏骤停死亡。

案发现场留下的木块

公安局作出鉴定书,鉴定意见是死者肖某某死亡原因系钝性外力作用导致胸骨粉碎性骨折、多处肋骨骨折以及上腔静脉破裂并发生血性休克死亡。及杨某霖对肖某某死亡,负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杨某霖由于是年满8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发生时,被告杨某,张某秋(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承担造成他人损失的相应民事责任。

被告物业方作为案涉小区服务企业,对小区楼栋的物业服务区负有管理,安全保障等义务。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了"禁止攀爬"等字样,但对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承担本次事故70%责任,被告物业公司承担此事故30%的责任。即被告杨某应承担58万余元,被告物业公司应承担24万余元。

9月16日,两者被告皆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物业方表示,已经设置了禁止攀爬等字样,企业相关措施已经到位。人力不可面面俱到,被告杨某霖无视相关措施,不应连带企业。

被告杨某霖父母认为,孩子还小,不是故意为之,是阴差阳错下,造成肖某某的死亡。物业企业方面未在楼顶做好相关实打实做事,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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