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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独董未出席董事会收警示函

  • 独董新规显威 3名独董未出席董事会收警示函

    本报记者吴晓璐三峡新材12月10日晚间公告称,3名独董因为“未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董代为出席会议”,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即业界称“独董新规”)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上述3名独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而在5天前,上交所刚刚对上述3名独董采取监管警示。
    套路网新闻2023-12-12 1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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