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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醉酒后走错门,就错侵犯女邻居:和女朋友长相差不多!

套路网2023-08-13 11:49:300

2017年,江苏一名男子的案件公开后在全国掀起了波澜,男子称自己喝醉后走错家门,错把女邻居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男子怎么会去到邻居家中?又是怎么把邻居当成自己女朋友的呢?

钟某并不是江苏本地人,他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就打算到外面闯一闯,于是经过亲戚朋友的推荐,他来到了江苏。经过几年的努力,钟某的工作终于稳定下来,并且手里还有了一定的积蓄。

钟某打算定居在江苏,于是用这几年赚的钱在一个旧小区里付了个房子的首付。有了房子,钟某也有了底气找女朋友。钟某和自己女朋友相处了两年,觉得很合拍计划结婚。

但是钟某女朋友提出想要在两人结婚前同居一段时间,看看两个人的生活习惯等方面能否相互适应,所以钟某就让女朋友到自己的房子里住。

这天钟某打算和朋友出去吃饭,但钟某女朋友因为工作上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完,就没有和他一起去。钟某与朋友并不常聚会,因此这天晚上喝了不少的酒。

聚会结束后,朋友们打算送钟某回家,但钟某是个十分讲义气的人,他坚持说自己没事,将朋友们都一一送上了出租车,自己才摇摇晃晃回了家。

钟某走到了楼上,发现自己家的门没关严,以为是自己女朋友回来了给他留的门,就进了家里。但他发现女朋友并没有在客厅,于是蹑手蹑脚的走进卧室,心想女朋友工作一天应该已经睡了。

看到“女朋友”躺在床上,长发披在枕头上,背对着他,突然勾起了钟某的欲望。于是钟某摸着黑爬到床上想要和“女朋友”亲热亲热。但是“女朋友”已经快睡着了,就推了推他表示自己并不想做。

但是钟某还是轻轻褪下“女朋友”的衣服,“女朋友”也再没有拒绝。两个人发生关系时。钟某正享受着呢,“女朋友”突然尖叫一声踢开他,他也被这一声尖叫吓得醒了酒。

“你是谁!”,床上的“女朋友”大声质问,而此时清醒了的钟某也发现这人并不是自己女朋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女朋友”是钟某的老邻居张女士,这天晚上张女士的丈夫出门应酬,她自己一个人晚上拿外卖的时候没有关好门,才让钟某有机会进了家门。

而半梦半醒中的张女士闻到钟某身上的酒味,没有怀疑就觉得是自己丈夫回来了,但是自己已经很累了,就拒绝了和“丈夫”亲热,但“丈夫”一再坚持,张女士便顺着钟某来了。

等到自己辨认出来钟某的脸时,已经在和钟某发生关系了,这让她吓了一跳随即报了警。警察将钟某带回派出所时,钟某说以为是女朋友给自己留了门,加上当天晚上喝了太多的酒,意识不是很清醒,错把张女士认成自己女朋友,才发生了这样的事。

但喝醉了酒不能是逃避责任的借口,最终钟某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钟某构成什么样的犯罪?

根据法院最终的判决,钟某被认定为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上文对案情的描述,钟某误闯入邻居家里,与邻居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虽然邻居张女士起初配合钟某的,也是因为这一点,有很多人认为钟某不构成强奸罪,但其实不是的。

张女士是因为把钟某当成自己丈夫才没有拒绝,并且从后来张女士辨认出钟某,当即报警这一行为来看,张女士是不愿意与钟某发生性行为的,所以钟某这一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满足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定罪标准,构成强奸罪。

这个案件也提醒我们在家里要关好门,避免发生像张女士这样的事情。同时生理性醉酒也并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醉酒人应当在喝酒前就对自己醉酒后的行为有概念,并且选择喝不喝醉。

所以钟某受到法律的制裁也能体现出我国法律公平、公正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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