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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城管队长带队拆违建,被农民用锄头爆头,34岁英年去世

套路网2023-08-11 14:01:501

一家普通农户原是拆迁后,赔偿不到位的受害者。却因一时冲动,在拒绝执法中造成公务人员死亡,判其死刑

多年前,在农村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命案。经调查发现,起因是老刘一家新前几年政府规划把他们原来的房屋拆迁了,当时承诺是拆除一套,补三套房子作为赔偿,协商达成一致。

但是,只是分到了两套房产,老刘一家对此非常气愤,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结果永远是继续等待

老刘一家对此表示不满,一家人商议既然承诺拆一赔三,给咱们两套,那我们就自己再盖一套。一家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而且在自己家的地方盖房,所以就没有办理审批手续,一家人就开工盖房了

一天城管四处巡查违章违建房,当路过老刘家盖房处就例行询问,老刘一家回答支支吾吾让城管队警惕起来,一番询问下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城管队长李队长给老刘一家进行了普法,告诉他们,拆迁补偿和违建是两个事情,拆迁补偿可以走正规程序。

老刘一家当时态度非常好表示马上停工。但是执法人员走后,老刘一家继续开始施工,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过了几天城管队再次来到老刘家违建地,发现依旧在施工,气愤不已,大声制止:停下来!这时老刘家儿子也非常生气:我们在自己家盖房子,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仗着自己有权,就为难我们老百姓。

说着就打电话让打电话报警,让警察主持公平。警察听完当事者的阐述了解了事情经过,表示老刘家确实属于违建,如果不配合停工,城管部门有权强行拆除

他们看到警察也不站在他们这边,又委屈又愤怒表示只要补偿的房屋不落实,他们绝对不会停工的,然后就招呼大家继续施工,城管队见继续施工就上前强行收缴施工工具,在争夺间,老刘儿子上前用锄头打到城管队长头上,李队长头部鲜血涌出,随后倒地不起。120到达现场不久,年仅34岁李队长失去生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

刘某因继续施工与城管队工作人员,因争夺施工工具发生争执,刘某情绪激动,拿起手中的锄头砸向李队长,李队长当场死亡。刘某的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刘某的犯罪行为是非常严重的,不仅剥夺了受害人的生命,还可能对受害人的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在外国,杀人都是违反道德、人伦和法律的。无论何时,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和坚决反对这样的行为。

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刘某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国家在不断的发展,国家在发展壮大的时候有一些建设需要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国家会给出一定的赔偿,但是在显示生活中会 遇到赔偿达不到约定,那么像老刘一家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样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刘某一家人在面临拆迁补偿不足的问题时,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对刘某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必须按照“拆迁补偿、保障权益、合理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

如果拆迁补偿不足,刘某一家人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刘某一家人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听取专业律师意见,整理相关证据,如房屋评估报告、拆迁补偿协议等

如果刘某认为拆迁补偿不足是由于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导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进行维权时,刘某一家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不当手段或方法,否则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

维权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三思而后行,切勿一是冲突,酿成大错。

#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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