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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医药反腐高力度,医药受贿如何解读?

套路网2023-08-10 12:20:010

医药反腐引发全行业震动,其中,医药行业主要涉及的是“回扣”的问题,关于回扣问题的认定,应当注意几个事项。

1.关于可能涉及的罪名。

给予和收受回扣,可能涉及到行贿罪与受贿罪,受贿行为,主要通过医院的采购回扣实现。在签订采购协议中,医药公司抬高采购价格,然后再送给采购负责人员回扣款,这是比较常见的行为表现。还有一种受贿行为,是通过多卖药多提成而给开具药方医生的“提成回扣”。

2.关于可能成立犯罪的行为方式。

除了前述列举的方式外,还可能通过其他的、非货币的财产性利益实现,具有隐蔽性。财产性利益实现的名目,不仅包括“科研协作费”“外协费”,还包括了讲课费、会员卡、购物卡等。

3.关于成立受贿罪后的强制程序。

受贿罪属于监委管辖的罪名,若属于特殊主体,被监委进行立案调查,则可能会被采取留置措施。待监委的调查结束之后,会进入普通的刑事司法程序,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等。

4.关于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

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少,有自首、立功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还犯罪所得等都属于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

5.关于特殊身份成立犯罪的问题。

医药行业比较特殊,人员构成上不属于绝对的国家工作人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都可能成立本罪。《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8〕33号)中,也说明了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

6.关于其他人员构成罪名的问题。

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收回扣,以及普通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所实行的收回扣行为,可能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时事热点头条说##医药界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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