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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廊坊杀妻案:女子出轨,被丈夫砍死,送给丈母娘示威

套路网2023-07-27 10:38:5511

不仅是砍死这么简单,这起杀人案几乎可以堪比变态实验室的人体实验,他还将妻子的皮肉一刀刀割下来缝合在一起,充上棉絮做成人体娃娃摆在床上。

2006年10月9号中午,家住廊坊的林秀英正打算准备午饭,突然,她听到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她有些好奇,便打开家门,却发现是自己的女婿白某。林秀英立马变了脸色,她知道白某一向性格暴躁,很少到家里来,这次突然出现,可能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

恰恰相反,林秀英迎来了一份不同寻常的“礼物”——一盒炖肉。她从未想过,从不待见的女婿白某,竟然会独自上门拜访,还送了她一盒炖肉,说是女儿白某炖的。林秀英心中有些疑惑,但也没有想太多。

她把炖肉当成了午饭,摆在餐桌上,与白某一起品尝。然而,吃着吃着,林秀英和白某都发现这盒炖肉有些酸涩,味道并不像是白某的女儿白某所做的。

林秀英心想,或许是女儿在买菜的时候被人坑了,买到了坏肉。她和白某相视一笑,略显尴尬。

谁知第二天,女婿白某给自己打来电话,问她昨天的肉好不好吃,并告诉她那是她女儿的肉。太恐怖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来白某是一个厂里的工人因工伤被开除回家,刚到家,本就心情不好的他又看到妻子竟然背着他偷男人。可他又打不过妻子的情人王某,只能忍气吞声。妻子和情人见他唯唯诺诺,便更加嚣张,对他百般羞辱。

是个男人都咽不下这口气,欺人太甚,简直是骑在他脖子上拉屎。王某便开始计划复仇报复。

他先是将王某骗到家中,将其“五马分尸”,煮烂了喂狗吃,可见他对王某是多么的痛恨。

王某死的并不算太惨,还有更惨的。王某为了报复妻子,先是将妻子杀害,又将其乳房割下,然后将他妻子的皮割下,充上棉絮做成人体娃娃摆在床上。还将剩余的肉给丈母娘送去吃。

白某因其冲动报复心理犯下的过错被判处死刑。白某杀害其妻子以及妻子情妇,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他人杀害的,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白某不仅仅是杀害了他的妻子和妻子情人王某,还将他们的尸体进行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

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白某还将其妻子的肉割下来给他丈母娘和妻子的情人们吃,对其他人造成严重心理阴影,可进行官司等调节赔偿。

白某的妻子婚内多次出轨,与他人偷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出轨违背了夫妻忠诚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出轨属于婚姻过错。对于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应当少分或者不分。白某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理智一点。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白某妻子与王某等情夫并未同居,不能构成重婚罪。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出轨是不对的,白某将其妻子和妻子情人残忍杀害的行为是更不对的,面对问题,我们要保持冷静,冲动是魔鬼。

#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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