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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嘲买不起泡面,一怒全买下再摔地上,是忘了反食品浪费法吗?

套路网2023-07-26 14:22:220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在山东临沂的夜市摊上,一位小伙子因质疑14元一包的泡面价格被摊主责骂吃不起就滚,最后他一气之下花850元买下所有泡面并全部摔在地上。该夜市一名管理人员称,商家明码标价,事发时“年轻人说话有点冲”。(据7月25日澎湃新闻视频报道)

媒体报道视频截图

年轻人的行为,被网友称之为“斗气消费”。“吃不起就滚”,那我就全买下来,证明我是吃得起的,然后再摔给你看。

年轻人说话有点冲,商家脾气似乎也不太好,两人产生争执,但泡面何其无辜?虽然说,钱是你的,买下的商品你有处置权,但是买下来全砸了,只是为了出一口气,说实话,这气没有出对地方。年轻人看似在报复商家,其实商家一下卖了850元的泡面,暗爽都来不及。有网友讥讽,“商家含泪赚500元。”

年轻人的行为,本质就是浪费食物。一包泡面,农民从耕地到播种到收获,做成面粉加工成泡面,经过多少工序多少只手,里面凝聚了多少劳动者的汗水!就这样砸了,根本不是钱的事,难道忘了今年春夏之交时,河南部分地区小麦烂在地里时,一些农民流眼泪的场景吗?

消费有纠纷不要紧,一包泡面14元贵不贵,只要明码标价,你也有选择权,不买就是,商家赚不到你的钱。如果商家脾气不好,顾客还可以找市场管理人员,或者打电话到有关部门投诉也行,何必非要拿一包一包的泡面往地上砸呢?

事后,从当事人发的视频来看,他似乎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回味在撒气的过程中,感觉气顺了,也证明了自己“买得起面”的实力,在打脸商家。只不过,这种证明毫无必要,也毫无用处。

商家同样没有原则是非,顾客有疑问,好好解释就是,为什么非要恶意攻击,甚至骂别人穷还让别人滚?这绝非开门做生意的态度。看到年轻人要买泡面了,又全部都卖给年轻人砸掉,头脑里同样没有原则是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中明文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防止食物浪费。那么此事中,商家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吗?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那么将浪费食物的视频传上网,是不是涉嫌违法?

珍惜粮食,爱惜城市环境,真不是一句空话。斗气斗到泡面遭殃,让泡面承担了所有,无疑是荒唐的,这里面的代价过于沉重。夜市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好好调查,对公然浪费食物的行为进行处理。

浪费粮食可耻,节约粮食光荣。每个人心中都要有一根弦,敬畏粮食,敬畏法律法规,不要以为自己花钱买的就能妄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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