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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偷牛,被牛踢死,凭什么要我赔34万!”且看法院怎么判

套路网2023-07-26 11:11:110

【编者按:本文为头条原创独家首发,请勿抄袭转载】

在湖南某地的法院内,正在审理一桩特殊的案件。

庭上,一边是是面目狰狞的中年夫妇,另一边则是佝偻着背的农村老人。

原来,中年夫妇的儿子因为一起偷牛事故,死于牛蹄之下,但是,本是受害人的牛主人刘某,却被告上了法庭,索要高额赔偿。

双方在法庭中僵持不下,尤其是原告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却做着见钱眼开的事情,着实令人唏嘘。

案件的经过到底是什么?法院又是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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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又出来遛一遛牛啊。”同村的老人看到刘某牵着牛,和往常一样打招呼。

“是啊,它怀孕快生了,多锻炼锻炼。”刘某笑容满面的分享着这一消息,就像这头牛是自己的孩子一样。

“你啊,老伴走了这么多年,你也不再找一个?真打算跟牛过一辈子啊?”老人看着刘某,十分同情的说。

但是,对方的担忧,于他而言,却是多此一举。

原来,刘某的妻子很早因病逝世,而儿女都在城里打工,很难回家一趟。家里只有这头牛一直陪在身边,缓解他的孤独。

“这牛可以帮我耕地,算是一个好帮手。而且我这都快入土的人了,不找了。”刘某满意地回答。

见劝不动刘某,老人也不再自讨没趣,便挥手离开。但是,他在半路中,又遇到一些不速之客。

“刘老头,还溜你那头破牛呢,不如卖给我吃了算了,还能挣点钱。”

听见来者的嚣张话语,刘某顿时不悦。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遇见这两个青年人,早在前几次时出来溜牛时,对方就曾拦住去路,扬言要买牛宰来吃,即便不吃,牛的市场价也比猪要高上不少,转手一卖也能赚上一笔。

然而,牛对于刘某而言,仿佛自己的命一般,又怎么会舍得抛弃,更不会轻易卖给别人,还是这种看起来就是混混的社会青年。

因此,他再一次明确拒绝:“不卖!”

“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最好是看好你的牛,不然的话老子迟早把他宰掉!”

两人的目光十分凶狠,威胁过刘某之后转身离开了。

刘某叹了叹气,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但是,他不知道,原以为对方说的是玩笑话,竟然在后来都变成了事实。

随着刘某的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没有以前那么硬朗,小毛病也逐渐增多。

这天,刘某的儿子回家探望,注意到父亲身体不适,担心地问:“爸,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老毛病了,老了,不中用了。”刘某简单的一笑,不想让孩子操心。

不行,你必须跟我们到城里去住你不乐意。要是你倒了,咱家的牛谁来照顾啊!”

刘某儿子清楚父亲心心念念那头牛,只好拿出来做挡箭牌。

而刘某见儿子态度十分强硬,也拗不过,只好在儿子的陪同之下来到了省城的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检查。

当时,医生拿着检查单子,眉头紧皱:“老人家,你这多久检查一次呀,看着情况不是很好。你平时是不是太辛苦了,这个年纪还是要适当的休息。”

“医生,这很严重吗?”一旁的儿子十分焦急的询问父亲的症状。

“其实,这也很正常,老人年纪也大了,但是还是建议要住院观察,这样更保险,顺便也休息,养养身体。”

医生安抚着家属的情绪,随后给出了建议。但是,刘某却不乐意,担心花钱,更担心家里的牛,转身就打算拉着儿子离开。

“不住了,我回家休息就行。不麻烦你了医生。”

结果儿子却十分坚定:“不行!必须听我的,住院!咱家又不差这几个钱。”

刘某看着孝顺的儿子心中也十分欣慰,但还是满面愁容:“牛还在家里呢。我得看着,不然会被人偷走的。”

“爸,你没听医生说,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管什么牛啊。”

儿子听到父亲的理由哭笑不得。

“那这样,你让我回去安顿一下,我就跟你回来。前两天刚生的小牛崽,得找人照顾啊。”刘某只能退而求其次地商量。

为了让父亲能够安心的住院,刘某的儿子只能勉强答应。

回到家后,刘某找到了邻居,也是自己多年的好友:“老朋友,我儿子非得让我去住院,但是我家那个牛还需要人看着。能不能帮帮忙?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不会麻烦你太久的。”

“没问题,你去吧,难得儿子这么孝顺。身体重要,牛你放心,我给你看着。”

见对方十分爽快的答应了此事。刘某这才安心离开。

可是,谁也没想到,他这一走,竟然摊上了一场官司

一时间,一向在街里溜牛的刘某住院的消息不胫而走,而之前扬言偷牛的两个人也自然知道,认为这是个好机会,便开始商议偷牛大计。

“刘老头不在家,我们趁着晚上没人的时候去,换点钱我们去上网,听说他家老牛还生了小牛崽,更值钱!”

于是,在那天月黑风高的时候,他们翻过围墙来到老刘家的牛棚中。

那时,两人轻手轻脚的,生怕被人发现。

看,这个母牛在睡觉,它旁边有个小牛!”其中一个人十分兴奋的说。

“声音小点!我们先把小牛抱走,再把母牛打晕后拖走!”

说干就干,两人十分小心,但是母牛还是被他们的动作吵醒,出于保护自己幼崽的本能,抬蹄揣向其中一人,致使其当场倒地。

另一个人没想到关键时候母牛会醒过来,更没想到这一脚直接将自己的同伴给踹死。他见状,立马找地方躲避,同时也顾不得会不会被人发现,大叫:“死人了!快来救人啊!”

周围的邻居全都闻声而来,见有一人躺在刘某的牛棚里昏迷不醒,而另一个人则是躲在一旁瑟瑟发抖。

“你们不是之前一直在打老刘这几头牛主意的小青年吗?怎么进来的?”

那个帮忙照看的邻居立马认出了两人,而周围的人也看着另一个人心虚不语的样子,也反应过来是两个小偷心怀不轨,结果被母牛踢了。

“先救人!”

事急从权,人命关天。好心的村民立即打了急救电话,不幸的是,抢救失败,被母牛踹倒的那人不治身亡。

此事一出,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

而在医院的刘某,也接到了来自好友的电话,听到自己牛棚遭小偷甚至还闹出了人命,感到十分震惊:自己出去才短短几天,就闹出这么大的事情。

不过,他更想不到,自己马上就要惹上更大的麻烦。

没过几天,被母牛所伤导致死亡的死者家属找到刘某,索赔34万元。

一开始,刘某义正言辞地拒绝:“是你家儿子偷窃不成功,自己被母牛踢死的,我凭什么赔钱。再说,我都没有在家,怎么能赖上我呢!”

然而,对方却不依不饶,临走前留下一句:“我们法院见,到时候你不赔也得赔。”

很快,刘某收到来自法院的传票。

当时,村子里的人都来旁听,一方面对刘某的遭遇表示十分的同情,另一方面也对死者家属打秋风的行为,感到十分的不齿。

法庭上,对方依旧振振有词:“谁让你不管好你自己的牛,现在我儿子死了,不找你还能找牛吗?”

刘某也坚信此事和自己毫无关系:“牛拴在我家里面,大晚上的在睡觉,是死者打算偷盗,母牛受惊导致的死亡结果,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此话一出,旁听席的人们都纷纷点头。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并解释道:原告的入户偷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虽说未遂,但是最终的损害结果和刘某没有因果关系,刘某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对死亡结果不负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盗窃达成数额3000元构成盗窃罪,按照市场价估算本案中的牛已经符合该数额的规定。

因此两人构成盗窃罪,但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侵权责任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过错,且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刘某将牛拴在自己家中,本身不存在任何过错,至于母牛的反抗行为并不是刘某所驱使,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两人盗窃不成,不仅丢了性命,反倒倒打一耙,着实令人愤慨。

然而,在社会中,总会遇到一些不讲道理的人,但是,要铭记,法律不会保护胡搅蛮缠的人,只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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