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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妻恩爱时被偷看,屋内发现大量摄像头,作案人:都看半年了

套路网2023-07-25 17:09:512

文|刘律讲法

文章由刘律讲法编辑


新婚燕尔,小两口的幸福生活却陡然被一样东西打破,入住房子半年发现被偷窥了半年?警方顺藤摸瓜,居然牵出惊人真相,作案人十分嚣张!

究竟是什么,让一位家境优渥,不愁生计的人,走上了这条道路?

我们又能从这件事情中学到什么?

小郑和她的丈夫结婚一年不到,两人都是外地来大城市拼搏的年轻人,因为一位朋友的撮合而结合在一起。

二十多岁的他们,正朝气蓬勃,不过还没有足够的财力,在这座大城市买下一间房子,暂时只能依靠租房度日。

大约半年前,小郑由于工作的变动,不得不在新公司附近寻找一处新的住所。她费尽心思,终于找到了一间理想的房子。

新家在一个安静的小区里,四周绿树环绕,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宽敞的客厅,小郑看房时,看着客厅的这面大落地窗,就下了决心要租下这间房子。

刚入住不久,夫妻俩就开始兴致勃勃地为这个新家添置装饰,在沙发上,他们铺上了柔软的抱枕,每个抱枕都是他们亲自挑选的,花样各异,有的可爱,有的简洁。

餐厅的桌子上摆放着一束鲜花,小郑每周都会买回一束新鲜的花朵,将它们插在花瓶里。

卧室里,小郑在床头放上了一盏温馨的台灯,床单被她精心挑选,花朵的图案使整个房间都弥漫着浪漫的氛围。

在夜晚,当他们依偎在床上,被柔和的灯光包围,他们便进入了一个属于他们俩的幸福世界。

虽然过着出租屋的生活,但他们还是将它当作自己的家来布置,这样便能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充满希望,一起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回忆。

两人新婚燕尔,生活中充满了甜蜜,感情正在最浓烈的阶段。有时,他们会突然放下手中的事情,开始亲吻、拥抱。

时不时的亲密交流,每次都能够让他们更加亲近,让他们的爱火更加燃烧。

两人血气方刚,正是需要发泄的时候。每隔几天,他们就会找个特别的时刻,让彼此投入到更加深入的亲密之中,翻云覆雨。

这是他们疲惫身心后的一种释放,也是激发爱情的火花,让他们更加热衷于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但他们不知道,这样一个私密空间,其实并不私密。

这天,两人正在家中打扫卫生时,炎热的气息透过窗户传来,提醒他们夏天的脚步已经临近。

想到夏天一到,就要开空调了,他们决定提前清洗一下它。于是,他们架起梯子,准备把过滤网拆下来刷洗一下。

小郑轻轻打开空调,然而,就在她取下过滤网的瞬间,她眼尖地注意到空调内部闪烁着一个小红点,似乎在有规律地闪烁着。

她顿时不寒而栗,立刻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丈夫。丈夫也一脸震惊地走过来,看着这个小红点,脸也立刻拉了下来。

而此时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极其微小的摄像头。而摄像头朝向的方向,正是他们的床,他们被偷窥了!

两人的脸色瞬间变得凝重,他们惊愕地看着这个摄像头,一股冷风顺着他们的脊背升了上来,他们想到自己在床上云雨的场景,这一切原来都被别人看在眼里。

两人发现摄像头后,毫不犹豫地报了警。警察迅速赶到他们的出租屋,开始对整个房屋进行仔细检查。

令他们大吃一惊的是,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他们发现屋内除了刚刚发现的那一个摄像头,还有两个摄像头,分别藏匿在卧室门口和客厅内两个地方。

两人得知这个消息,实在难以置信!很明显,安装这些摄像头的人,对他们的生活极其熟悉!

他们花了这么多心思的家,竟然成了他人肆意窥视的地方,他们胃里一阵恶心,这个房子是不能再住了,但他们首先一定要找回公道。

最大的嫌疑人是这间房子的房东。因为摄像头对着他们最常活动的区域,警方判断这三个摄像头是在不同时间安装的,这也说明安装摄像头的人可以随意出入这间房子而不被发现。

警方立即传唤了涉案的房东李某。经过讯问,李某现年三十余岁,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经商,因此他从小就享受着优渥的生活条件。

然而,尽管家境优越,李某的父母却忙于工作,无法给予他足够的关注和照顾。作为独生子,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独自在家,缺乏应有的教育和引导。

正因为如此,李某对学业丝毫没有上心。他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只想着着吃喝玩乐。

尽管初中毕业后就被送去国外留学,但在国外的几年里,他也只是胡乱混了过去,根本没有学到东西,只是荒废了时间,后来便匆匆回到国内。

李某回国后,父母看他实在不成材,又没有上进心,便也不抱期待,将十几间房屋交给他打理,房租足够他潇洒度日,这是父母对他的最后一次期望和信任。

尽管李某二十几岁就结婚了,但他的生性不能安稳,并且喜新厌旧,很就快对妻子产生了厌倦情绪。几年过去,感觉妻子不再年轻动人,于是心生嫌弃之情。

很快两人情感不合,最终以离婚收场。自那之后,李某再也没有谈婚论嫁,一直过着独居生活。

浑浑噩噩、吃喝玩乐的日子十几年如一日,李某早已厌倦,变得孤独而乏味。他追求新鲜感和刺激,却无法坚持投入到一段长久的关系中。

他习惯了独自生活,没有家庭的温暖和陪伴,更加剧了他内心的空虚寂寞。

随着空虚感的不断加深,李某开始将歪念头打向了他的租户们。一开始,他在一位租户的家里偷偷装了微型“天眼”,偷看别人的快感让他异常兴奋。

他的心理需求逐渐通过这个扭曲的行为得到满足,他开始沉溺其中。

在尝到甜头后,他又去往各个论坛,学习各种知识,购买各种设备,很快在十几间出租屋内全部安装了摄像头。

这些摄像头不仅仅安装在客厅和卧室,还隐藏在浴室、厨房等隐私区域。他每天的功夫都花在偷窥这件事情上。

在警方的审讯中,李某坦白了自己的罪行。他表示,自己的欲望和偷窥带来的控制欲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偷窥这件事给他带来了一种病态的满足感,甚至开始将这个行为当作自己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当警方询问李某为何在小郑家里安装这么多摄像头时,他的回答却令人震惊。

“他们自己本身的生活一点都不老实,每天一回家就开始亲热拥抱。”李某回答道。

同时李某也表示小郑年轻貌美的外表更是让他心跳加速,引发了他的淫念。卧室里的那个摄像头很快不能让他满足,于是在房间其他地方也增加了摄像头。

他说完,在座的人都无言以对,他的行为已经远远超越了偷窥和侵犯隐私的程度,更显示出他扭曲的性格和极度病态的心理。

夫妻俩无法接受自己的隐私被如此肆意侵犯,内心充满愤怒。他们对李某的变态行为感到极度恶心,同时也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最终,李某被警方拘留。这件事好在没有对小郑夫妇造成实际的伤害,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外租房,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的安全。

除了入住前的检查外,平时保持警惕也是必不可少的。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是否有异常的人员,如陌生人频繁出入、可疑的摄像头等。

如果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应立即与房东或房屋管理方联系,或者寻求警方的帮助。

以案释法

1、 李某的行为侵犯了什么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李某在租户的房屋内安装了多个摄像头,侵犯了租户的隐私权。这种行为涉及到偷窥他人隐私的情形。

并且他在十多间房屋里均放置了针孔摄像头,范围广泛,而且偷窥时间长,虽未进一步传播相关录像,但情节严重,严重地侵犯了小郑等人的隐私权。

综合考虑,对于此类情况,法律规定了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因此,针对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十日拘留是合理的处罚。

这一处罚旨在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以防止类似侵犯隐私的行为再次发生。

2、 李某购买、使用针孔摄像头,是否触犯了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针对本案,我们需要结合案件事实来评估李某是否触犯了该法条。虽然李某购买并使用了针孔摄像头,在租户的房屋内进行偷窥,但没有明确的事实表明他将所录制的视频或照片传播出去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对他人造成实际伤害。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他并未涉及该法条所涵盖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该法条的刑罚并不适用于本案。

然而,尽管该法条的刑罚对于本案不适用,这并不意味着李某的行为没有违法。他使用针孔摄像头进行偷窥,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是一项严重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伦理,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对于类似的侵犯隐私的行为,法律通常会根据情节的轻重,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警方和司法机关将根据法律规定,对李某的侵犯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3、 李某作为房东,未经租户同意进入房屋内,是否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房东未经租户同意进入租户的房屋,这涉及了对租户的住宅的非法侵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户作为居住权人,有权享受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以满足其生活居住的需要。

而房东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尊重租户的居住权,不得未经租户同意进入其住宅。租户在享有居住权的同时,也享有对自己住宅的保护和隐私的权利。房东必须尊重租户的居住权,并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类似的情况下,受害的租户可以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将依法对该案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起事件给我们上了堂生动的课,提醒我们保护自己的安全隐私是非常重要的。

在外生活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并且及时向警察寻找帮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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