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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房要打欠条!丈夫隐忍10年后提离婚,妻子:先还20万

套路网2023-07-25 14:36:5628

文 |法史趣谈

编辑 |法史趣谈

2014年7月,电视节目《法律讲堂》生活版曝光了一个极为离奇的案例,其中的情节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评论称:“我从来没想过居然会有夫妻亲热要打欠条的事情,这真的是前所未闻!”这则案件引起了广大观众的嘀咕和笑声,因为要打欠条来要求亲热不仅不符合常理,而且显得异常滑稽可笑。

夫妻之间的性生活虽然不是婚姻中双方义务,但它在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加深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维系婚姻稳定的润滑剂。

然而,在这个故事中,性生活却被宋巧玲看作是一种交易和条件。每次亲热前,她要求丈夫李小军写下欠条,而这种要求持续了整整10年,累计了600多张欠条,金额高达20万元,平均每次的价值为300元。

这种做法对于一个正常的夫妻关系来说似乎并不可思议。作为一个男性,很难想象有人能够忍受这样的要求,更别说欠下如此巨额的欠条。李小军不仅忍受了这种情况,还成为了一个“欠债者”。

婚姻中的性生活是否应该被当作一种条件和交易?在正常的夫妻关系中,性生活应该是彼此相互愉快和满足的表达,而不是一种被量化和商业化的权益交换。

在2010年,宋巧玲和李小军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并在相处一段时间后逐渐产生了感情,最终走到了一起。

因为双方都有结婚的意向,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久,但彼此已经互相见过家长,结婚的决定也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情。这表明他们对彼此的感情有着深刻的认同和承诺,愿意迈向婚姻的下一步。

正因为这个原因,李小军在与宋巧玲相处的过程中常常想方设法想要加深他们之间的亲密接触。

即使在尚未结婚的时期,李小军就渴望与宋巧玲亲热,但宋巧玲与其他陷入热恋的女性有所不同,她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流露出一种逃避的态度,与之前温柔顺从的形象相比较。

这种行为可能源于宋巧玲对于性生活的态度和观念与丈夫李小军不完全相同。她可能对于保持一定的距离和节制持有更为保守的想法,将性更多地视为婚后的事情。这与李小军渴望加深亲密接触和满足欲望的愿望形成了一种反差。

其实就是宋巧玲心中有顾虑

其一,宋巧玲在成年后,受到父母多次的叮嘱,被教导要保持自尊自爱的态度,在外面不轻易让男人占便宜。她深知如果太过放纵,很容易导致自己不被珍视,甚至可能遭到男人的抛弃。这种教导和警示使得她对自己的身体和感情有着谨慎的保护意识。

其二,她的好朋友曾经因为未婚先孕而遭到渣男的抛弃,遭受了痛苦的后果。这个悲惨的经历深深影响了宋巧玲,使她对于男人的行为和动机保持警惕,不愿轻易相信和让自己受伤。

面对情况的发展,宋巧玲意识到持续这样下去会削弱李小军对她的感情。因此,她经过深思熟虑后主动提出了一种妥协方案。

她同意在亲热之前,但有一个前提条件:每次亲热前,李小军需要给她写一张欠条作为承诺。

这些欠条的金额并不高,每次只需三百块钱。

在解释自己的决定时,宋巧玲指出自己的安全感不足,因此这种欠条的做法能够给她一种安全感。她认为,如果将来李小军改变主意不想娶她了,她至少还有这些欠条作为保障。

当时正值李小军和宋巧玲热恋的阶段,李小军并没有太多考虑这些,况且宋巧玲还表示,一旦结婚了就会撕毁所有的欠条。因此,李小军毫不犹豫地接受了签署欠条这一安排。

在2012年的一个深夜,李小军洗完澡后抱着宋巧玲开始悄悄交谈。当他们情感深沉时,李小军试图采取行动,但此时宋巧玲推开他,迅速从床头柜上拿出一个笔记本和笔。

宋巧玲一边说着话,一边熟练地准备让李小军签下欠条的情节重演。她说:“老样子,你先把欠条签了。”

李小军看着妻子手中的本子,感到非常无奈,他只能在上面写下:“欠宋巧玲三百元,签名者李小军”。

当拿到欠条后,宋巧玲抱着李小军,脸上充满了笑意,眼神中透露出明显的满足和得意。

在这个情景中,李小军的神情可以看出,他早已失去了刚刚的兴致,脸上甚至显露出一些难堪的表情。尽管宋巧玲是他的妻子,但每次亲热之前都需要签署欠条,这让李小军感到非常不舒服。他越想越觉得憋屈。

这种情况甚至导致李小军开始心灰意冷,他开始怀疑自己的未来生活是否永远都得这样度过。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会一辈子不得自由,被欠条束缚。

宋巧玲在婚后不久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由于李小军的父母对男孩更看重,而且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他们不能再要二胎。这让宋巧玲无法给李小军生一个儿子,对于一个传统家庭来说,这可能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困扰。

此外,宋巧玲之前闺蜜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这可能进一步加深了她对婚姻不稳定性的担忧。

在这个时刻,宋巧玲突然意识到自己也会有年华老去的一天,并且她没有能给李小军留下一个儿子。她开始意识到人心难以预料,于是决定提前为自己设想一种应对退路。

在斟酌再三之后,宋巧玲决定给自己找一个保障,即要求李小军继续写欠条,每次亲热前都要签署。她最坏的打算是,如果李小军变心了,她至少还有这些钱作为保障

然而,宋巧玲并不知道,正是她一次次要求写欠条,逐渐使李小军感到疏离和远离。

直到他们的女儿七岁,也就是他们在一起的第十年,李小军终于无法忍受了,他向宋巧玲提出离婚,因为他觉得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煎熬。

宋巧玲听到这个提议的时候,先是一惊,她从未想过她那样顺从的丈夫会提出离婚。

宋巧玲突然变得威胁性十足,她说:“你就不要离婚了,如果你坚持要离婚,我会告你,让你赔钱!”这句话无疑是一种明显的威胁。

李小军被这番话震慑住了,因为他之前从未意识到,这些年他居然陆续给宋巧玲写了600多张欠条,合计超过20万元。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欠条呢?原因是经济发展迅速,物价一直在上涨。从某年开始,欠条上的金额也逐渐提高,最后涨到每次三百元。经过十多年的积累,总数就超过了20万元。

这巨额的欠款让李小军吓了一跳,实际上他无力偿还。面对这样的现实,他只能老老实实地不敢再提离婚的事。

在离婚风波后,李小军经常夜不归宿,宋巧玲对他也没有好脸色。然而,他因为畏惧宋巧玲的霸道而敢怒不敢言,在家里变得像一只胆小的乌龟。

有一天晚上,李小军借酒消愁,喝了几杯后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趁机进入床铺并对熟睡的宋巧玲进行了不当的行为。按照惯例,宋巧玲从床头拿出欠条让李小军签字。然而,李小军看着欠条,愤怒的情绪蔓延他抓过欠条并将其撕成碎片。

看到李小军这样做,宋巧玲也生气地说:“你敢碰我一下试试,就别想逃过欠条的责备!”

李小军此时已经被酒精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他完全听不进宋巧玲的制止,强行将她推到床上,口中喊道:“你是我老婆,我有权碰你,没有这样的道理。”

眼看李小军即将得手,宋巧玲抓过床头的剪刀刺向了李小军的手臂,鲜血立刻涌了出来,刺痛感让李小军恢复了理智。他又惊又痛地喊着被送到医院。

李小军住院不久后,他的同事王伟娟来医院探望他。李小军见到朋友,感到委屈和不快的情绪涌上心头,于是将他与妻子宋巧玲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王伟娟倾诉。

王伟娟听完他的叙述后,摇了摇头,表达了对李小军的同情,并建议他离婚。

王伟娟的丈夫已经去世多年,李小军对她心怀怜惜。在工作和生活中,他曾经提供过帮助,渐渐地,他们之间的友谊多了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王伟娟也成为了李小军心中第一个特殊的女性知己。

面对丈夫身边的另一个女人,宋巧玲感到伤心欲绝,她说:“我嫁给你已经10年了,一直照顾你的父母,为你生下女儿,你怎么能够背叛我,出轨呢?”

面对宋巧玲的悲伤指责,李小军咬牙切齿地回应说:“在你面前,我已经失去了作为男人的尊严,我感到非常窝囊,这个婚姻必须离!”

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宋巧玲再次拿出欠条并提醒李小军:“你别忘了,你还欠着我20万!”

最后结束了这段荒唐的婚姻关系。

尽管双方的情况紧张,然而,在法律层面上,李小军主张的“故意伤害罪”、宋巧玲的“强奸罪”以及那些“亲热欠条”是否都成立和有效呢?

根据中国的《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侵害他人身体。根据故事情节,宋巧玲伤害李小军是因为他以暴力的方式试图强行发生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宋巧玲的行为可以被视为正当防卫,因为她在面临威胁时采取了自我保护的行动。然而,由于两人是夫妻关系,李小军对宋巧玲的伤害并不严重,因此宋巧玲最多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然而,宋巧玲提出的“强奸罪”是成立的。根据中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无论是什么关系,即使是夫妻之间,也不允许通过违背妇女意愿的方式发生性关系。根据情节描述,李小军在事发时明显违反了宋巧玲的意愿,通过暴力手段实现自身目的。即使两人是合法夫妻,即使李小军在酒醉状态下,他的行为仍然可以被视为犯罪。如果宋巧玲坚持起诉,李小军可能会被判刑。

李小军在过去的10年中欠下了600多张欠条,其中包括20万元的欠款。然而,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同时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在任何关系下,这样的交易都是不合法的。宋巧玲将夫妻生活转变为交易的行为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并且法律不会予以保护。因此,李小军没有偿还这笔20万元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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