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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何时休!

套路网2023-07-11 11:12:000

吉林洮南私搭浮桥事件最近闹的沸沸扬扬,黄德义一家18人,因私搭浮桥收过路费,被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18人均适用缓刑。

事件一出,立刻引起了网友的热议,通过整合新闻报道,大概梳理了整个过程的脉络。当地村民,因个人恩怨,举报黄某私搭浮桥,当地水利部门也曾到访过当地进行处罚和拆除,但执法走后桥又搭上了。据黄某自称,自己曾经交过3万元罚款,他认为这是当地认可他搭浮桥的罚款。

通过与周围村民了解,黄某搭建这个浮桥确实非常便利他们日常的生活,到河对岸可以节省70公里路程,时间也可以节省很多,黄某收个3块5块的,自己也能接受,毕竟是人家自己出钱搭的桥。黄某在这期间共收取过桥费5万多元,处罚后被要求退还给过路人。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再次重现了。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天经地义。官方依法办事无可非厚,但有没有考虑老百姓实际生活所需?因阻碍河道,拆违建也没错,那么判罚之后,是否应该组织调研,给当地老百姓建一座合法的桥呢?恐怕,没人会管的!

我们的执法者,向来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固然黄某存在私自搭桥的过错,但那不是没人管自己的死活,才被逼无奈之举吗?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了生活的更好一点,可能会触犯一些规则。但规则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约束,更多的是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如果规则的存在都无法保证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规则是否合理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即使身穿官服,也应该以人为本。到处可见人民服务的标语,但真正有几个是为老百姓考虑的父母官呢?到底是黄某因一己私利做了违法乱纪之事,还是有些人不作为的表现?拆桥也罢,搭桥也好,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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