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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嘉礼用乐研究

套路网2023-06-01 08:47:101

礼仪在中国古代具有重要的地位。

古人从生到死,要学习和经历诸多礼仪规范。所谓“人无礼无以立”,一个人不能学习和践行礼仪,会被看作是禽兽。

从商周以降,各种礼仪制度不断地被继承和发扬。发展到唐朝,礼仪制度更加复杂。

嘉礼是唐代吉礼、宾礼、军礼、嘉礼、凶礼等五礼之一,“厘降嫔虞,嘉礼也。”

唐代重视礼制,唐太宗刚刚继承皇位,就开始准备发扬文教礼仪。

太宗皇帝不久便命令当时的中书令房玄龄与秘书监魏征等带领一众礼官、学者“……修改旧礼”。

制定《吉礼》《宾礼》《军礼》《嘉礼》《凶礼》,以及《国恤》等“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

而嘉礼主要包括冠、婚、乡饮、朝仪等内容,体系庞大、仪式复杂,即使“若小祀及公卿大夫有嘉礼,亦命谒者以赞之。”

“冠婚之礼立,则长幼序”,冠礼是古代的成人礼,男子到了二十岁即为成人,要举行此礼证明。

自皇帝以至庶人,各有不同的礼仪规定。最繁琐、最复杂的是皇帝的成人礼。

皇帝举行冠礼称为元服,举行冠礼之前要先占卜吉日,敬告冬天的祭坛寰丘、夏天的祭坛方丘、祖庙,举行礼仪当天需要拜见太后、亲自到宗庙跪拜祖宗。

之后还要会见群臣,接受大臣们的拜见。皇帝的冠礼十分复杂。其余的皇室子弟、官贵大臣家的男子成年礼仪稍微简单些,但比起一般百姓而言还是复杂得多。

一般能在冠礼上用乐的只有皇帝或皇太子的成人礼。两者之下无人能有资格在冠礼上用乐。

古代成人之后最大的一件事情,无论哪个阶层都十分重视,有所谓圣人为俗人制作婚礼,是“为训人之本,不可变也”。

把婚礼看作是“上以承宗庙,下以继后嗣,至若墨衰夺情,事缘金革”。一般而言,和冠礼一样过程最复杂的是皇室和官员的婚礼。

皇帝的婚礼,在纳后之前要“有卜日、告圜丘、告方泽、临轩命使、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后期要“告庙、册后、命使奉迎、同牢”。

皇后本人要“皇后谢表、朝太后”。最后皇后还要“受群臣贺、会群臣、外命妇朝会、群臣上礼、皇后庙见诸端。”整个过程十分复杂。

百官的婚礼也差不多的流程,只是去除了皇帝告天地祭坛等事宜,同时要到女家亲迎,新婚娘子只需拜见舅姑等。

关键的是纳吉、纳徵、问名、告期、婚会等流程。当然婚礼上使用的物品规格也不一样,诸如马匹、饰物、服装等因各自的社会地位而存在差异。

在婚礼上用乐,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因此上自皇帝下自普通人,条件允许都会选择在婚礼上用乐。

唯独唐代初期,短暂的不提倡。后期社会则广泛用乐,“今贵族豪,婚姻之始,或奏管弦,以极欢宴会……”

朝参是古代皇帝亲自主持的廷议方式。唐代对官员参加朝参进行了不同规定对于九品以上的在京文武官员,“每朔、望朝参。”

而五品以上官员“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等人,必须每天都参加朝参。

文武按照自己的官品位阶进行一定顺序的排列。一般若不是特殊情况,具有朝参资格的官员必须进行朝参。

百官朝参之时,先到通乾门、观象门外排班序,文官在前从东门进,武官在后从西门进。

历史对于唐代朝参是否用乐并未提及,但是合理推测,朝参毕竟是一个政治性的日常活动,不采用乐是比较接近现实需要。

朝贺礼是在元正、冬至第二日等特殊日子百官群臣内外命妇朝贺皇室的礼仪活动。参与的对象主要包括皇帝皇后、太子及其家眷、命妇、群臣等。

皇帝在太极殿接见相关人员,“御正殿受朝贺”,文武百官每月一度,要“入阁于贞观殿。”

而皇帝会在朝廷的正衙,“贞观大殿……遇正至之辰,受群臣朝贺。”

在元日皇帝本人要穿上衮冕到含元殿中,“展宫县之乐”,陈列宝玉舆辂等东西以彰显皇威。

同时皇后、百官、朝集使等需要身着朝服陪同皇帝。大会之日及“凡冬至,大陈设如元正之仪。”也是按照前两者的规制进行。

明确表明要用乐,“凡大祭祀、朝会用乐”。同时若是有藩国来朝贺,也要备乐“皆设宫县之乐及黄麾仗。若蕃国使,则减黄麾之半。”

在典礼上,音乐跟随皇帝的行为而改变。

比如从皇帝降座,御舆进入东房开始,直到侍卫陈列好了迎接的仪式,侍臣到了固定位置,整个奏乐就会随着这一活动而停止。

用乐的过程要随时和礼仪开展的过程相匹配,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撞蕤宾之钟”“奏太和之乐”“鼓吹振作”等奏乐行为。

否则不能凸显礼仪。

朝贺作为一种彰显皇室威仪的礼仪制度,在朝贺时使用音乐更能烘托氛围感,勾起皇权对人内心的震慑。

天子告朔,唐代最初有“每月一日于明堂行告朔之礼。”后来虽然争议经史当中“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

但最终还是坚持下来,偶尔开展一两回,不为常制。

读时令作为嘉礼的一种,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古代是农业社会,季节变化对农业有重要影响。

读时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周朝以前,《周礼》中载:“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天子听朔于南门。

读时令是古代统治者重视生产发展的表现,这种重要的带有祭祀性的活动,都会用乐。

每到皇帝读时令时,太乐令、乐工等人在位置上提前准备好,“协律郎入举麾位”。皇帝开始行动之后,就会利用演奏“蕤宾之钟”,以鼓为祝。

这种礼仪形式在当时被人们相信是有利于当年的生产。反映了农业社会人们对自然的敬畏。

我国古代是一个尊老的社会,有“养老于辟雍之礼”,因尊重长者而有养老礼。古代统治者,对致仕官员十分礼重,时有皇帝亲行养老之礼,逢年高德优者于明堂,“辟雍养老教学之所”,以讨论教化、礼仪之事。

乡饮酒礼是明长幼尊卑之序,是周朝流传下来的礼仪规范。于每年十二月举行,唐朝贞观、唐隆、开元年间统治集团曾经推行过。

乡饮酒礼内容复杂,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

在典礼上一般会歌舞同演,且奏乐的过程也十分的复杂,宴会上“设工人席于堂廉西阶之东,北面东上。”

在达到特定的位置之后,规定的乐工四人“先二瑟,后二歌。工持瑟升自阶,就位坐。”

席间会演奏不同的歌曲,一般乐工先鼓《鹿鸣》,演奏之后完。

紧接着用笙进行演奏,乐工“立于堂下,北面,奏《南陔》。

乃间歌,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整个过程十分的讲究,不可出错。

这种礼仪讲求其形式要完整地表达儒家的教化思想,在整个礼仪的表演过程中,若是出现差错,会被视为不祥。

所以选取的音乐具有端庄、典雅的气息,一般在整个仪式的最后会合奏《关雎》《鹊巢》二曲。只有演奏配合礼仪完成整个过程,礼仪才算完成。

古代社会重礼,用乐讲求庄重和时宜。礼与乐必须达到“礼备用乐”才算是礼乐相得益彰。这也是为什么总是将礼乐二字相联系。

乐不对礼是失礼,礼不对乐也是失礼。

所谓“凡乐,有五声、八音、六律、六吕,陈四悬之度,分二舞之节”,用乐要和人伦、调节气,顺应礼乐制度的内在含义,才算是有意义。

乐“以享鬼神,以序宾客。凡私家不得设钟声。”用乐的场合常常设计祭祀等活动,所以有私家不设钟的说法。

这与所谓“八佾舞于庭”是一个道理,若是私家配备王氏之品物,乃是礼乐崩坏的表现,所以乐是礼的另一种表现。

嘉礼涉及人们日常、为政等活动,十分复杂,一般而言一些带有祭祀、教化意义的礼仪活动会使用乐,而诸如朝参等实际的政治流程,反而不用乐。

古代强调名副其实,故而唐朝桂东“三品以上,得备女乐。五品女乐不得过三人。居大功已上丧,受册及之官,虽有鼓皆给铜印,有鱼符之制。”

对使用乐具有相关规定。

唐代嘉礼用乐反映的当然是社会等级差别,且古代讲求礼乐的多是统治阶级,所以古代倡导嘉礼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李顺君臣关系、僚属关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使每个阶层的人各得其位,不要有越举行为。

《旧唐书》

《唐代嘉礼用乐研究》

《大唐开元礼》

《唐代礼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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