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131

“斗气车”事件,都应该明白让黄车先行的道理,而不是硬挤

套路网2023-05-28 02:39:480

都在说黄车错了,错在没有看到交替通行,没有让蓝车并入主道,而蓝车强行并入,并惹毛了黄车,所以黄车才有后续行为!说白了他俩都是半斤八两,没有一盏是省油的灯。

A网友说:“我开了14年,也是女司机,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不会向蓝车学习,还是先让直道先行吧,在哪都不会错。因为我不知道对方晓不晓得能有交替通行。明显这个黄车是不知道的。”事实也证明了他是第三方。

B网友回复说:“你有驾驶证吗?什么叫交替通行懂吗?黄车快速冲过来,蓝车就要无条件让他吗?等你被交替通行罚200就知道了,这下知道为什么都说黄车错了吧。交规摆在这里,而且他开的还是工程车,应该比普通人更懂得这个道理。”

可他就是不让,至于为什么,我相信被加过塞儿的人都很清楚这个原因吧!尤其是你开了一辆好车,从他面前过的时候,他觉得你的行为就是在挑衅,就是在歧视他!我想这也是他愤怒的主要原因!

这里提到了缓慢行驶,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行驶,懂了吗?

(交通法都给你们搬来了,你们仔细看!)

网友说:“加速插队,把黄车都别出去了,还在说什么交替通行。交替通行要在堵车或缓行的情况下。在这两个条件下,你会把黄车别出去吗?蓝车猛的加速,你们看不见吗?”

表面上看着黄车不对,但其实蓝车开车也非常嚣张,他其实可以跟在黄车后面,非要从辅路强插入主路,虽然交替通行,明明黄车后面空着呢,怎么就不能等一脚呢?

你们都没有好好学过交通法?拼道不应该让直行吗,明知后车来了,还硬要挤道,不要以为自己的车贵别人就应该让你。

也不是说蓝车不该并道,主要的是你变道的时候,这个人他不让你,你不能等一下吗?黄车后面不是空了好大一截吗?就差那么一秒两秒吗?那么赶时间吗?

交通法是怎么说的:“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我觉得就算是交通替行,也要看看够不够距离才拼入,而不是直冲。

很显然蓝车这个行为他是不符合的,我昨天写了两篇,被人追着骂,说开黄车的是我家亲戚,真不是!我是就事论事而已,你们个个都维护蓝色车主,那他是你们家亲戚吗?很显然也不是,你们只是觉得他干得漂亮,好像替你们出了一口恶气。

说到这,你们就了解事故发生的源头起因吧!

黄车主后续行为别蓝车主,这个行为就有点太过了。有网友说后面工程车太嚣张了,自己违章还故意撞奥迪车,肇事完就逃逸,这嚣张到家了!

最搞笑的官方这个回应:事故中这台车不是特种作业车辆,属于配合我们日常养护的附属用车,这辆车在高架上发生事件的时候非作业时间,非作业地点,目前我们暂停了这家供应商分包作业计划!”

又在甩锅。现在的官方回应不是临时工就是外包第三方!没有行为道德规范约束吗,随随便便就能把你们的车开上去呀!这么牛的操作,一看就是平时特别横、习惯性操作,一般人真干不出来这事儿!

首先双方被吊销驾驶证是肯定的,蓝车会刑事拘留,黄车也会治安拘留。黄车虽有过错,最多给行政处罚,但蓝车的行为更恶劣,不单威胁黄车司机的生命安全,还给桥下不特定的车辆、人员造成了危险,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刑事犯罪,定罪判刑逃不掉!

万一把黄车别下高架桥,桥下有车道,人行道,将不堪设想,蓝车估计会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黄车的处罚要轻一些!

虽然你们一直力挺蓝色车主,但是他的危害性更大。法律只看事实和造成危害性,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故意还是冲动,你解释再多也不能否认你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

很多人觉得黄车先惹事,但有没有人注意,黄车顶蓝车,属于私人斗气,对第三方危害较小,蓝车如果把黄车真顶下去了,下面这么多人,那就属于公共事件了,死刑都有可能,蓝车真是祖上积德,有根电线杆帮他挡了大灾。

不管是黄车车主还是蓝车车主,你们都应该感谢那根电线杆救了你们。

​这起事件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黄车没有翻下高架桥,否则非死即残,真应该感谢那根电线杆,如果黄车掉下去了,得死多少人啊?蓝车车主冷静下来可能都会后怕,就算不是死刑,最少也得把牢底坐穿!还是那句话冲动是魔鬼呀!年轻人还是要理智冷静,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把小问题无限扩大。

奉劝所有“怒路症”司机!大家都应该互礼相让,减少事故。往往一点小事会发展成不可预料的大事故,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教训!

开车上路一定要规范行驶,切不可意气用事,不然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你以为的只是简单出一口气,说不定这辈子都要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在牢里静思己过呢!

两辆车明显都存在故意行为,没有过失一说,那他们可能构成什么罪呢?

关键要看从哪个角度入手:

①如果说从财产损失的角度入手达到一定数额,那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②从情节的角度出发,目前斗气车的司法判例当中最多判处的是寻衅滋事罪。

③如果从社会影响的角度出发,那大概率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么更多细节就等官方具体通报吧!今天就分享到这里!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