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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被判刑后,没有查抄的财物是不是被洗白了?该不该收缴

套路网2023-05-07 18:27:230

这是一个很现实也很复杂的问题。

虽然有的贪官被判了徒刑,查抄了部分的资产,但是他们还有很充足的剩余,刑满释放了以后还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

有的贪官在交待问题时。只交代组织上掌握的那一部分,其余的隐秘起来。直到被组织处理或者判刑后这部分资产还是掌握在他们的手中。

出现了落马后的富翁,即使在狱中,也有很多的资金“上帐”打点。

那么,这部分财物是不是被洗白了呢?

有一个被判了七年的贪官,出狱后蛰伏了半年,慢慢地又露出富有的身价:吃饭小饭店不去,非中华不抽,买了台40万元以上的轿车……。有朋友提醒他:是不是太得瑟了?他理直气壮的说:“我是被处理过的,刑也服了,没啥可怕的了。”

现实中,以上的这种现象和人,应该不占少数,特别是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更是很多。

问题来了。他们所持有的财物除正常的合理收入外。还有一部分是赃款,这个问题怎么样来认定?由谁来认定?尽管追赃的原则是追缴永不设时限,永不清零。但留给被处理的贪官赃款还是很多。

他们的表现,对现任官员影响很大,有人羡慕。认为就是这么点儿事儿,处理后就没问题了,剩下的钱还是该怎么花就怎么花。 他们的做法,是对法律的叫板,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处理后贪官的剩余赃款怎么追缴。 重新立案?重新审判?……。

贪官被处理后,剩余的赃款,到底要不要被追缴回来?

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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