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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套路网2023-05-25 16:49:3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山城区石林镇西酒寺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树清违规领取国家补偿金问题。2021年,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期间,李树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灾前已拆除自家房屋的情况下,违规申请重建房屋并领取房屋重建补助款5.76万元。2022年11月,李树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淇滨区长江路街道牛庄社区党支部原委员朱俊毅骗取搬迁安置房问题。2017年3月,在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牛庄社区回迁安置工作中,朱俊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增人口方式,多骗取安置房45平方米,价值为10万余元。2023年2月,朱俊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浚县新镇镇西双鹅头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卫青违规领取国家补偿金问题。2021年7月,在灾后恢复重建水毁房屋损失申报期间,陈卫青以他人名义违规领取房屋补偿款13382.46元。2022年10月,陈卫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还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领取补偿款、骗取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侵害了群众和国家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厚植为民情怀,永葆为民初心。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聚焦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监管,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责任空转、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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