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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的滥用是公信力下降的罪魁祸首

套路网2023-05-23 15:34:090

最近,又上热搜的第一名的南宁市“慧泊”停车事件,就是典型的“公权力滥用”。

我们来看看己发布消息来看:

1.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是南宁市国资委间接100%控股的子公司。是名副其实的国有企业。背后有强大的政府公权力支撑。

慧泊公司靠收取城市公共资源停场地的收费,作为其公司的主要收入。它收费管理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管理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8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交集团停车场30个。

这是典型利用城市政府这个最大的公权力,为国企获得的最大公共资源用来为企业经营管理并获取最大收益。

2.南宁慧泊公司,以注册资本502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元人民币,25.5年72亿停车费做质押财产,从两家国有银行获取巨额贷款资金用于扩张,若按照银行质押贷款成数的惯例来分析,这次质押货款融资金额应该是在36亿以上,65亿以下。

这是典型的利用国企身份及其背后的强大政府公权力,才能获得如此巨额贷款。若只民企会是怎么样?

3.南宁慧泊公司,为了确保能对其收取巨额停车费颗粒归仓。竟能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打着依法收费,依法执行的旗号,动用人民法院这个顶级的司法公权力来保护自己收取停车费。

这是典型的动用公权力为国企获取巨大利益的天花板。

但是,出现上了热搜后,可喜的是南宁市委书记第一时间亲自调研督办处理,立即对涉《合作备忘录》一事的5个予以停职检查。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某,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梁某某,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某,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某,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某某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从南宁慧泊事件,表象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深层次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是国家的公权力被国有企业滥用,使老百姓认为是不公平的,延伸为社会的不公平。

我们设想一下,若这是民营企业或个体私营业主来干这个事,政府会给他干吗?给他干了会这样大的力度贷款给他吗?司机停车不缴费抱歉停车费,人民法院会这样大张旗鼓的支持撑腰吗?等等的许多许多疑问,都会在普通老百姓脑袋里浮现。否则,老百姓就不会在网上调侃说:将南宁市改为慧泊市。引起公愤!

当前社会上,有志之士普遍对我们国家政府的公信力下降表示担忧。

虽然,影响一个社会的公信力是多方面的,像国家、政府出台的法规、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国家、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的兑现程度;国家公职人员在覆职过程中讲话做事的公平公正程度和说话算数程度等等吧。这些都是会对国家政府公信力有很大影响的。笔者在这里要讲的,对党和国家政府公信力影响最大还是公权力的滥用这一条最厉害。若公权力被一些滥用,老百姓意见是最大的,久而久之,老百姓就再也不相信公权力是姓公的,是为民所用的了。再久而久之,老百姓就会对国家政府不信任了。

因此,笔者在此,大声呼吁我们一些掌握国家政府实权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将人民给你们的公权力,真正用到“公”之头上,为民所用。千万别滥用!一旦滥用,真的为祸国殃民!

最后,笔者还疾呼,我们现在社会上的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支持企业经营活动的时候,常挂嘴边的一句话,支持央企、国企或者这个事给央企、国企做,是左口袋与右口袋的关系,似乎不要紧,似乎很有道理。但是,既然是企业,那就得按企业的治理管理规则行事,不论它是央企、国企,还是民企。南宁慧泊停车事件,说明白一点,公权力的滥用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发生一件引起社会反响如此强烈的事件。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公权力都不能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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