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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走出城市治理“审美误区”

套路网2023-05-13 09:23:220

近日,沈阳一条街道店招全改为“黑底白字”,引发关注。当地表示,将根据各方意见对其进行调整优化。检索发现,这已是近年来网上第N次传出类似新闻,每一次的具体情节和处理结果也大同小异。

“黑底白字”做店招合不合适,相信店家自有判断。问题在于,把满大街店招一律改成“黑白风”,这就很难说是店家的普遍意愿,视觉效果也未必良好。面对争议,政府部门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值得肯定,但如果在决策之前能够多听听店家和市民意见,恐怕也不会如此折腾。

城市也是有机体、生命体,定期更新和维护是应有之义。真正值得讨论的是,具体怎样做才能充分体现城市之美?在一些地方,城市更新和维护每每陷入“审美误区”,职能部门认为挺不错的方案和举措,落地实施后却没有得到多数市民的认可。这样的“认知落差”,不少时候都源于城市治理者的“审美误区”。

误区之一,是以“整齐划一”为美。整齐确实能够给人以秩序感,但过于强调整齐划一则有可能遮蔽个体特色,让人感到单调、乏味。真正的城市之美,应当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而非“千城一面”;真正的街市之美,同样应当各具特色、交相辉映,而非“机械复制”。一些地方统一制作“黑底白字”店招引发争议,且不说颜色搭配不当、易于让人产生联想,单是“统一”店招这一思路和做法本身就大可商榷。

误区之二,是以“静态有序”为美。城市治理既要追求整洁有序,也要体现发展活力,这两者都需要兼顾。一个干干净净、安安静静的城市,当然会让人感到赏心悦目。但也应当承认,建设和发展城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多种需求,除了“好看”还应当“好用”,特别是要尽可能宜居宜业。一些地方片面理解“干净”“安静”,将街市上的流动摊点、小商小贩等基本清空。街市确实“好看”了,但也少了熨贴人心的“烟火气”。

误区之三,是以“少数审美”为美。在不少地方,“城市治理”仍然停留在以往“城市管理”的层面,许多事情仍然是少数决策者(有时还有部分专业人士)说了算,公众参与不足。具体到美化城市,权力审美、专业审美和群众审美各有所长、各有所需,缺少了哪一方都有可能出现偏差。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和维护中反复出现相似失误或偏差,究其根源,往往还是没有真正做到“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把问需、问计于民做在前头。

现代化城市需要现代化治理,从观念到体制,从手段到能力,都需要有明显的跃升。近些年来,不少城市重新思考和定义“城市之美”,对事关民生的夜市经济、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等加以规范引导,既展现了城市活力也惠及普通市民。城市之美,理应美在风格多样、和而不同,美在生机盎然、活力四射,美在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建设和发展这样的城市,是城市治理者的工作目标,也是市民百姓的共同期待。

(左中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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