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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出轨村主任,多次发生关系并怀孕,丈夫:把彩礼钱退给我

套路网2023-09-13 12:40:510

在小许不在的时候,他的妻子与村委主任发生了婚外情,并且怀孕了。

村委主任坦诚地承认了这一事实。“是的,我们确实在谈恋爱,你妻子怀的孩子是我的。如果不是你今天突然出现,我们正准备私奔呢。”

小许的妻子毫不害臊地回应道:“小许,对不起,我辜负了你。你对我很好,但我还年轻,你又常年不在家,村委主任能给我前所未有的温暖,你就成全我们吧。”

小许呵斥道:“够了够了,我不想听你们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我为了娶你花了十万块的彩礼,你们把钱还给我,然后去干你们想干的事情,我不多说什么了。”说完,气呼呼离开了这个充满羞耻的办公室。

故事中的小许是乡村里有为的年轻人。他的妻子早逝,只留下一个女儿。因此,小许除了工作外,还希望找个“后妈”照顾孩子。

而与小许情况相似的是小芳,她的丈夫也早逝,只留下她一人孤身一人。

通过朋友的介绍,小许认识了小芳。两个寂寞的心灵找到了彼此,很快他们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两人过着幸福的生活,小芳还为小许生了一个儿子。小许肩负着更重的责任。

经过夫妻商量,小许决定出外打工,以赚取更多的生活费。而小芳则负责照顾两个孩子和两位老人的生活。

小许全心全意为家庭奋斗,转账给小芳以改善家人生活。小芳拿到钱后,也会购买物品,使家人的生活逐渐好转。

然而,小许发现小芳经常出门旅行,去内蒙古、西藏等地高消费的旅游区。她不再频繁与小许通电话,孩子们也很少看到她。

出于好奇,小许多次给小芳打电话询问情况。小芳回答称自己去姐妹们散心,很快就回去。初时,小许理解并原谅了小芳。

然而,小芳的情况没有改善,甚至经常不接小许的电话。

小许的父母开始抱怨小芳:“儿子,你知道小芳是怎样的吗?她总是打扮得花花绿绿地出门,早出晚归,也不告诉我们去哪。孩子的奶粉都没了,我们也买不起了,你说该怎么办呀?”

小许反驳道:“但是我每月都按时给小芳转钱,孩子怎么会没奶粉呢?不行,我得回家看看。”于是,小许打包行李,回家探望了一趟。

回到家后,小许看到孩子穿旧衣服,父母吃隔夜饭,心疼地流下了眼泪:“爸妈,孩子们,我回来晚了。别再吃这些了,我们去饭店吃顿好的吧。”

他带着家人到饭店,老板娘热情打招呼:“小许,你终于回来了。你家媳妇的事……算了,我不说了。随便点,吃什么都可以。”

小许问:“有关我的媳妇,她怎么了?我回来都没见到她。”

老板娘回答:“你父母没告诉你吗?你媳妇和村委主任好上了。她昨天还来我们饭店打包,肚子大得不能再明显了。你可以随便问问,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小许暴怒道:“她竟然对我出轨!我绝不会放过她。”他在家人同去饭店吃完饭后,决定去找村委主任问个明白。

很快,小许回到了村委主任的办公室,只见小芳和村委主任在那里交谈,气氛有些暧昧。小许愤怒地大声呵斥道:“小芳,你在做什么?你对得起我吗?”

小许,你突然回来吓了我一跳。”小芳急忙站起身回答。

“如果我再不回来,难道你会继续欺骗我吗?你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小许愤怒地质问道。

呸呸呸,你说谁是私生子?既然你知道了,我也承认吧。这是我们的孩子,你管不着。如果你不回来,我们还计划明天私奔呢。”村委主任回答道。

“你们真是无耻,一个是村委主任,一个是我的妻子,竟然在背后私通,还生了孩子?算了,我不想吵架了,我之前给你的十万礼金,你替他还了吧。你们随便怎么样吧。”小许冷静地对村委主任说。

面对愤怒的小许,村委主任毫不示弱地回应道:“没钱,又怎样!好样的,你居然找我要钱,看来你真的是闲得无聊了!”

“好吧,我不想在这里争吵了。既然你们不同意这个解决办法,我们可以去法院解决。”小许说完,摔门离去。

这件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村委主任竟然公然承认了与别人的妻子发生了婚外关系,还打算私奔,真是对作为公职人员的他的背离人民信任!如果小许没有返回,或者等到小芳的孩子出生,那个孩子就会变成莫名其妙的私生子,成功让小许戴上绿帽子!

可怜的是小许的两个孩子,又一次成为“没妈的孩子”。

那么面对这种不知廉耻的行为,小芳是否触犯了法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对合法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应该互相忠诚,和睦相处,维护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本案中,村委主任与小芳在各自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虽然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涉及,但是它违背了婚姻中夫妻应该互相忠诚的原则,因此可以被定义为婚内出轨。他们的行为直接破坏了彼此的婚姻,因此小芳作为过错方,小许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获得相应的离婚赔偿。

至于小许提到的,婚前给小芳十万元彩礼是否可以追回?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原告请求返还根据风俗习惯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按法律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按法律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能共同生活的

3.一方出于经济困难而给付彩礼的

虽然小许和小芳都是再婚,但根据法律,他们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尽管小许之后因生计问题离开乡村去城市打工,但两人有共同抚养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是小许前妻所生),而且起初小芳也曾照料小许家庭的生活起居。因此,双方有一定的共同生活痕迹。

回到本案中,小芳在小许离开打工期间与村委主任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并怀孕了。这种行为令人感到羞耻。而且在小芳还是小许妻子的时候,她没有履行好照顾孩子和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小许有权追回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至于彩礼,需要由法院裁决。

小芳和村委主任的不正当关系是否触犯了法律?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不满两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本案中,虽然小芳和村委主任都陷入了婚外关系,而且小芳还怀了村委主任的孩子,他们打算放弃各自的家庭私奔。虽然这两个人的行为令人耻笑,但是他们没有与各自的配偶办理离婚手续,村委主任和小芳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他们的行为虽然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但他们的行为无疑是令人丢脸的。这让两个无辜的家庭承受了非人的眼光和待遇。

最后,作为人民公仆的村委主任,竟然和有配偶的人发生婚外关系,是否违法?

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公职人员在婚姻期间发生外遇,应受到行政处分:

1.公职人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关系的行为一经查实,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受到轻处分,如警告、记过等

2.如果公职人员的婚外关系行为非常恶劣,对单位和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可能会受到降职或撤职的处分

3.如果情节非常严重,可能会被直接开除

这个不知廉耻的村委主任将面临行政处分,而他的职业生涯也将终结。

当我们选择彼此作为婚姻伙伴时,应该相互忠诚,不能被各种诱惑所动摇。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不仅影响个人名誉,更重要的是给周围的人造成困扰,尤其是对有孩子的家庭来说。

同时,这也提醒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守护平安和谐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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